我叫袁学武,现年60岁,原住长沙市芙蓉区朝阳二村62栋2门6楼1号,房因拆改建商业亍,我从为无房户08年开始申请廉租房,2012年9月我分到了一室一厅,当时我请求分低层,因当时不够60岁又患严重疾病不够条件,房子分在4楼。现在我已60岁且患了侈种严重疾病,冠心病、心绞痛、肝多发性囊肿、腰椎盘突出…等,丧失劳动能力,走几步就喘粗气,又孤身一人居4楼且房在交通偏生活,看病十分不方便,我担心,一旦疾病突发我孤立无发求救死了也无人知,所以我请求政府能给予换房,看病求医楼层低一点。我以向芙蓉区住房保障局提出求,得到答复是“已报市局,市局不批房又不是我的,给谁住都一,我没办法”。今特向市长信箱写信请求。
霉哥:
你好,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问题已递交住房管理处处理,只要条件允许,该问题即可解决。详询:84662166
长沙市住房保障局
2014年10月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