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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的荷花园街道收取占道经营费

2018-4-18 15:11:09发布63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芙蓉区荷花园3-14-15下面的露天菜市场,从前年开始一直违规存在,噪音,垃圾严重扰民,10米不到就有专门的菜市场,这些人经过了荷花园社区和街道的默许全部摆在我们的小区通道大坪里面,垃圾遍地到了上午12点才散去,现在规模原来越大,堵住了我们小区的通道,从早上6点开始,居民不堪其扰。街道社区个别人收取管理费全部默认,去年文明城市创建期间通知了几天,之后继续经营,我们想请城管领导管理下我们的居住环境。小区的居民实在无法忍受准备,这些情况的图片发是否要到文明创建办公室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
我街道在2013年4月15日接到市长信箱id444550号信件,反映荷花园3-14-15下面的露天菜市场扰民,立即派人上门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原荷花园社区荷花园菜市场自1998年起成立,覆盖我街道荷花园社区安置小区三片区、芙蓉区教师村宿舍、芙蓉区政府宿舍、怡荷园、咏荷苑等多处居民小区,但因管理不善经营状况不佳,2001年左右倒闭,荷花园菜市场现处于无电无水无人管理的“三无”状况。该居民小区1500米范围内无另外规范行菜市场,居民的需求直接性促成流动摊贩点的形成。
   荷花园违规菜市场自形成之日起,对荷花园社区居民造成重大困扰,垃圾、污水横流,噪音扰民严重,社区多次接到当地居民及投诉,针对该菜市场,街道、社区曾做大量的工作。
   2011年,街道、社区联合各上级部门对安置小区三片进行改造。对该小区的路面、生活污水管道、绿化、照明进行了大型改造,包括与原荷花园菜市场管理处方面联系,最终目的是拟将流动摊贩规范至荷花园菜市场内经营。但各流动摊贩均以无力承担荷花园菜市场内管理费的理由拒绝进入市场内经营。由于该地段位置有限,长期有菜贩深夜11点开始争抢摊位,大打出手,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针对该流动摊点,街道、社区多次进行过大型的取缔活动,联合工商、税务、城管执法中队等多部门进行执法行动,但行动结束后,流动摊贩继续集结,与工作人员打起游击,造成恶劣影响。
   2012年荷花园社区为加强社区人居环境、规范该市场经营环境,拟将该市场定时、定点、有序的进行整合式管理,当地居民管理为主,以居民自治的形式,进行规范化经营,以期将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2012年7月,因荷花园安置小区10余年来无物业、无房屋维修基金,当地居民付桂华等七位居民代表为改善自己的小区生活环境,主动找到社区要求对荷花园流动摊点进行管理,采取每个摊位240元/月的标准进行收费。收费以来,乱占、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大大减少,规范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该费用我街道、社区并未收取一分一厘,所有费用有此七位居民自行处理,用于环境的维护及人员工资等用途,包括市场正常维护、道路清理、设备维护等相关费用。
   2012年8月19日,在社区试点不足10天的情况下,该小区居民将情况反映到各大媒体。在一些不怀好意的居民的恶意诬告下,长沙市政法频道对我社区流动摊点收费情况进行了失实报道,对我街道、社区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街道、社区为消除恶劣影响,主动联系长沙市政法频道记者,对该流动摊点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该报道于2012年8月20日晚在长沙市政法频道进行播放。
   2012年11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对社区该流动菜摊现象进行采访,并做了积极、正面的报道。见报2012年11月20日b08版。
   为了保障居民出行,维护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结合芙管办发[2013]4号文件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城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工作》的通知。我街道、社区希望在该地段设立一个规范性早市。望上级领导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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