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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肆

2018-4-16 8:11:57发布35次查看
市领导:
我们是长沙市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原长沙市粮油机械厂的职工。2005年7月企业改制资产并入湖南省湘粮机械厂,成立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就企业利用改制之机,一手遮天,欺上瞒下,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如实反映。
一、2002年11月30日为企业基准评估日,对长沙市粮油机械厂(开福区、中山路86号)所有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为45.619万元;房屋在没任何改建、扩建前提下,时至今日拆迁补偿款为1.09亿元!市场增值是否正常?其中企业改制时将原铸型车间、半成品库、食堂、茶楼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房屋面积592.81平方米违规鉴定为危房,评估值为“0”。依据当时改制文件:长径字【2002】年181号文件,关于资产处置明文规定:经鉴定为危房并需在一年内拆除的危房建筑物,才能核销评估值为“0”。可企业违规鉴定为危房后并没有在一年内拆除,一直出租到拆迁。明显违反改制文件,仅此一项,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法侵吞国有资产2000多万元。
二、企业开办的茶楼1999年已停止营业,当时的法人代表改制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可现在茶楼仍以1999年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造假营业非法骗取国家高额拆迁补偿款。
三、据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资料显示。长沙市粮油机械厂核准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当今状态为注销,据国办发2005年60号文件规定: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起到企业进行工商登记变更期间,属原产权持有单位性质。那么长沙市粮油机械厂从评估基准日2002年到2012年仍然属于国有企业性质。企业近10年的门面、仓库、厂房租金几百万元没有进入双控账户,被湖南省湘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侵吞。
四、据当时改制企业委托长沙湘江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长沙市粮油机械厂2002年11月30日资产进行审计,审计报表显示:欠付职工工资26.8005万元,欠付职工住房公积金4.584万元,且已量化到人,进入改制成本。据湘政办2005年12号文,属于应发未发给职工的工资,应予清偿。企业改制时进行了隐瞒,利用职工群众不知情,不懂政策,一直被企业侵占,到现仍不补发给职工。
我们作为企业普通职工,所反映情况只是冰山一角,请求上级部门对其它问题一并查实,还改制真实面目。我们也曾多次向市粮食局反映,市粮食局以企业性质发生改变为由,无权干预查处。为此,我们只能逐级向上反映,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原长沙市粮油机械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因改制下岗的、属于弱势群体的这一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原长沙市粮油机械厂职工
2014年11月3日
市粮食局与市国资委、市改制办、国资经营公司协调,因牵涉到国有资产监管问题情况复杂,目前国资委方面正调查研究,届时统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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