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今日收到长沙市政府研究室寄来的快递,内有2012年9月29日印发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辑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2〕187号)”一份,内附一份承办单,要我公司提供近年来发展材料,并给予6万元经费支持,落款为“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编辑办公室”,地址是“市政府办公楼(一办)七楼研究室”,联系人“管雪”,电话“88668117”。现咨询是否真有此文?此事项是否真实???
立青网友:
您好!您于2013年4月18日发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12》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我室承办的大型文献性书稿。旨在全面总结近年来长沙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科学评价人居环境建设水平,促进长沙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宜居城市建设。
2、为认真组织实施编撰工作,2012年9月2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政办函〔2012〕18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印发〈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12〉编辑方案》,明确该书稿调研组稿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统筹协调,《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12》编辑办公室具体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个区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并邀请各行业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协办单位。
3、鉴于城市人居环境改造与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增强《长沙人居环境发展报告—2012》的专业水平和权威性,在我室的统筹下,由我室安排专门力量与中国建筑杂志社湖南分社共同组成编辑办公室,并在《编辑方案》中明确李峰为联系人,办公电话88668117,移动电话13975849528,电子邮箱csrj8668117@126.com。
4、承办单中所涉及经费问题遵行自愿原则,非强制性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协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电询:88665930。
专此回复。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