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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东方明珠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也通过了验收并交房,存在严重的质量

2018-4-15 16:51:18发布50次查看
我们是耗一生积蓄,购买新地东方明珠二期高层住房的业主,开发商为湖南武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现房屋出现了较多的违反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法律法规现象,提交给开发商后,他们拒不整改,万般无奈之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业主集体写了这封投诉信,望政府出面主持公道。问题反映如下:
一、室内无隔墙,整套房就只有一个大厅
交房时,整套房类除了厨房和卫生间用墙体隔开外,其他区域为一个大通间,不能区分卧室和起居室(厅)等重要住宅功能区(见图1-*),体现不出“两室两厅、三室两厅、四室两厅”的划分。一是根据《住宅建筑规范》等相关建筑规范和法律法规,不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是否加注“户内仅厨卫做隔墙”,均已严重违规。
二、房内无正常使用的水电
1、交房时,房间里看不到一根电线,没有开关,没有灯,仅一个总的开关箱,只有进线,没有出线,没有预埋线管。仅厨房或卫生间有一个劣质的塑料水龙头。一是违反了《住宅建筑规范》等相关建筑规范和法律法规规定,二是与购房合同严重不符。
2、本小区交房后,广大业主质问如何穿线走灯时,开发商才临时违规预埋线管,在上一层的楼板上凿出一条浅沟进行线管铺设,紧贴在楼上地板,距离小于15mm,因此多次出现楼上装修铺设地板时把楼下的线管钻破,而导致楼下业主电线暴露,险些出现触电等损害人身安全的恶劣现象。同时,因为开发商的违规施工,阳台灯具安装处出现漏水,造成屋顶墙漆脱落,吸顶灯内积水,存在严重的安全用电隐患,危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外墙隔热保温层问题
从目前我们从本小区物业处取得的建筑施工图,以12栋为例(见附件1)来看,图内做了隔热保温节能处理,可未见建筑节能报告。但事实上本小区二期住户外墙均未采取隔热保温措施。此点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有悖于国家建筑节能的根本原则,按规定未做隔热保温处理的房屋不允通过验收。
四、厕所无上水,卫生间墙面无防水,低层无市政供水
1、屋内厨房或厕所没有上水管,仅一根直径25mm水管进屋,仅厨房或卫生间安装一个劣质塑料水龙头,卫生间墙面也未做防水处理,违反了《住宅建筑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小区不分层高,全部采用二次供水,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增加了部分业主的生活成本。
五、高层部分外开窗玻璃为普通玻璃
本小区二期住房厕所、厨房外开窗使用的是普通单层玻璃,而按要求是双层保温钢化玻璃;飘窗等玻璃幕墙部分为普通玻璃,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高层住户,随时可能会发生玻璃破碎人员不幸坠楼的惨剧。
六、飘窗渗漏
经雨后检查,飘窗四处渗漏现象100%,而开发商采用临时办法,在外墙刷防水胶,无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而反复渗漏造成大部分业主装修损坏。
七、飘窗护栏不合格
飘窗护栏为可攀爬结构,且现场实际使用材料为钢筋简陋焊制,不能通过设计受力计算,不能起到应有防护作用。开发商的飘窗护栏为违反强制性条文。且开发商的钢筋护栏处理方式影响到业主的飘窗使用。实测地面到简易护栏顶端高86cm。以致飘窗全部丧失其功能,对业主不但无益,反而增加了业主装修时的改拆成本。
八、电梯故障频发
本小区的电梯属于极度危险物,平时运载时出现抖动、不平稳等非正常现象,经常发生电梯停止或从高层坠落的事故,且电梯内通讯信号未覆盖、电梯停止使用时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电梯内无监控,严重危及业主的生命安全。
九、品牌防盗门成了普通安全门
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安装品牌防盗门”,但实际上我们的入户门确为质次价廉的“星月神”丙级普通门,与合同及说明书完全不符,且家家户户的门严重变形、松动不稳,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更给业主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十、漏水、外墙渗水、墙体发霉、空鼓、墙面开裂等等其它质量问题
1、本小区二期1200户住户家中不论装修未装修的,均出现了严重的漏水或外墙渗水现象,轻者仅为墙面出现漏水痕迹,重者墙体发霉,更甚者家中地板、家具等物品受到侵蚀,不能使用,经济损失惨重。
2、本小区二期1200户住户家中全部出现墙面、地面空鼓现象,严重者一面墙可达50-60处,造成墙漆和瓷砖脱落等,损坏了业主的切身利益。
3、本小区二期已装修入住的住户家中均出现了墙面开裂的现象,多次修补也无济于事。
以上种种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损害了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让我们不得不质疑:这样违规的合同为什么通过了备案?这样有着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子为什么能交付使用?这样不符合标准的房子为什么验收通过了?
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对此给予明确的、合理的答复,并给出我们二期全体业主一个赔偿的解决方案!我们希望质监站、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给予我们一个真实可信的答复。
我们恳请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确保此次的维权过程公平、公开和公正!
您好,来信获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质安监督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并向开发商项目负责人及物业维修负责人调查询问,现答复如下:
该投诉提及的新地东方明珠二期高层期房为一期b组团8#-14#栋,于2010年12月开始交房,2011年5月完成全部交房工作。
一、来信反映的第1条无填充墙问题情况基本属实,户内仅厨房卫生间有隔墙。开发商称变更原设计的主要理由是:考虑不砌筑隔墙可以使业主自由创造空间组合,无须大改大拆来进行装修设计,避免形成二次装修的大工地。应开发商要求,设计单位于2008年12月发出了取消套内隔墙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该设计变更于2008年12月20日通过了施工图审查,并于2008年12月27日进行了施工图审查备案,变更手续齐全。
在该项目开盘销售前,开发商对设计变更进行了公示,并且在8#、11#-14#栋的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内是没有隔墙的,9#-10#栋的销售合同没有明确说明关于户内隔墙的事项。开发商目前已与9#-10#栋的部分业主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进行了相应的补偿,还有部分9#-10#栋的业主正在进行协商。
二、来信反映的第2条及第4条户内水电问题及卫生间防水问题。经现场查勘,住宅用强电已接入户内开关箱,并在楼面找平层内埋设了线管,业主自行穿线可满足使用。开发商在取消户内隔墙时一并以变更形式取消了开关箱至户内各用电点的设计,并通过了施工图变更审查和备案。在8#、11#-14#栋的销售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强电是只到户内开关箱的,9#-10#栋的业主销售合同未明确约定该事项,开发商将在同9#-10#栋业主协商户内隔墙问题时一并处理该事项。
经查阅设计规范、设计文件及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已约定只有一个用水点,且设计规范内卫生间并无上水要求,设计文件中厕所未设置上水;卫生间墙面底部砼圈边满足积水设计高度要求。
三、来信反映的第3条建筑节能问题。经查阅设计文件及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墙体保温采用的是外墙内保温体系,保温浆料见证取样检测合格,检测报告及施工记录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四、来信反映的第5条外窗玻璃问题。经查阅设计文件,卫生间、厨房及卧室飘窗等外窗部分设计为双向推拉窗,并非是外开窗,设计文件中采用的是普通玻璃,而非钢化玻璃;另外部分外窗设计采用平开窗。经现场查勘,平开窗部分均按要求使用钢化玻璃。销售合同中约定,起居室、卧室为双层中空玻璃,厨房及卫生间未明确,采用单层玻璃基本符合销售合同约定。
五、来信反映的第6条及第10条飘窗及外墙渗水、墙面空鼓及开裂等问题。开发商湖南武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长沙倾力防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日签订了外墙渗水维修合同。目前第一批外墙渗水的房屋已维修完毕,开发商正在摸底调查其它存在渗水问题的房屋,并承诺出现渗水的房屋将及时组织维修,确保飘窗、外墙渗水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该项目于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陆续竣工验收,墙面空鼓及局部开裂问题并非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我办将督促开发商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
六、来信反映的第7条飘窗护栏问题。经我办现场查勘,飘窗护栏做法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护栏高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我办已要求建设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护栏立即进行更换,目前正在整改。
七、来信反映的第8条电梯故障频发问题。区质监局迅速组织监察人员到该小区进行调查核实,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讲,前段时间由于经常停电,对电梯正常运行有一些影响。电梯内均安装有监控,目前电梯内紧急电话不能使用,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近期监控室电话主机更换,原有设备不兼容,需要重新布线,估计修复还需要半个月时间。监察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对电梯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同时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与督促。
八、来信反映的第9条防盗门问题。经查阅设计文件、销售合同及施工质量保证资料,设计文件及销售合同并未明确入户门防盗等级,入户门采用的是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星月神牌丁级防盗门,见证取样抽检合格,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齐全。对投诉的防盗门质量问题,我办已要求开发商进行全面检查回访,若属安装问题,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若属防盗门质量问题,及时联系厂家进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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