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是望城区铜官镇华城村莲花组的村民,现有一事向您汇报:我华城村是新农村建设下的示范村,对我村的建设及变化我作为其中一员感到自豪。
在原村委书记赖平贵同志的的带领下各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并在2006年修建我村一条村级道路莲心路,由于赖书记德高望重,众村民无不响应,不过遗留一个问题是当时因修路所压良田只有数目的登记,后经村委及组上开会讨论决定将所压良田补分到位,时至今日相安无事,只不过当时没有具体的协议及书面文字证明,直到今年四月份现华城村书记胡清明同志告知我家需要在我家农田上修建一个停车坪,并在未经我家允许及同意的前提下伙同我村民组组长余立新同志(13574887168)强行用挖掘机进行施工,并毁坏我家农作物,后在我家人的奋力制止下才停止作业(附有照片及视频为证),我无奈向望城区区长信箱反应此事,后区国土局委派茶亭国土所进行调查证实此处用地实为我家农田并根据查证村委也是属于无证施工,属于违法行为,并且由茶亭国土所李威同志电话告知我调查结果(有录音为证),国土所也向村委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我十分感激!
可是尽管如此,我家所面临的问题却接踵而来......
其一:在我致信区长信箱后,村委书记胡清明同志(13975850180)到我家沟通协商时承认该停车坪所在地确实为我家当时修路时被压田地的补偿田,有谈话录音为证,而在国土所下令停工后却组织我组组员公开提出该处不确定是否我家所使用,并以会议记录的方式转化矛盾指明该处是我组组上所有没具体的使用人,试问我家从06年至今在该处种植农作物岂能有假,如若不是我的,为何村委及村民不阻止我家农作?
其二:我家所种植的农作物为何在没有经我允许及文字协议沟通前提下就使用大型挖掘机进行作业并毁坏我的作物(还有少量未被毁坏的农作物已拍照留证),敢问市长同志,作为法制社会下的村委书记难道已经只手遮天了?在区国土局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我要求迅速恢复我农田原貌,胡清明同志却迟迟不肯恢复,并且多次召开会议并逼迫我签字,我断然拒绝,故而只能求助于市长同志!
其三:农村老百姓大多数并不懂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国家政策文件,故导致06年因修路所压田地补分到各户后并没有具体的图册依据,然胡清明同志利用走擦边球的方式开始着手处理之前未尽事宜,请问将我家2006年所分配的田地却要在2015年划分到组上所有的会议岂能有法律效应?会议记录只要有一户未签字是否不能作为生效的依据?如果这样都能生效我是不是可以伙同众村民召开会议并签字将某块地直接出售?我深知那是万万不可...
此刻我只能依靠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帮我解决的实际困难,我的农作物被毁坏已成事实,我只希望村委能迅速帮我恢复原貌能让我种植作物并且以文字或图册的形式确定我的农田使用权。
千言万语不能表达我此刻内心的气愤和无奈,我作为法治社会下的公民,竟然连自家的土地使用权都不能保护,万分无奈只有向市长同志反映并迫切恳求领导帮我解决我的困难,如若胡清明同志仍不重视市委的指示,那么我将泣血向更上一级领导请求帮助!
盼市长您能帮老百姓做主为感!
建议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反馈至铜官镇人民政府和区国土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华城村计划依托华龙山庄有利基础,以连心路为主轴,辐射道路两厢各户,将莲花范家片区按照美丽村庄创建标准进行打造,对相关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打造成为常年有绿、户户有景的宜居生态区。根据美丽村庄创建标准第四条“集中公共绿地绿化率达到80%以上,建成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或休闲绿地”,华城村拟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按照“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绿化和美化打造,建成约400平方米的休闲健身公园兼绿地停车坪,涉及到您反映的地块。目前,经国土部门现场调查取证,认定您反映的地块无水源,无法耕种,十多年来一直种菜,有的甚至荒芜,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但由于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未批先建行为,华城村已停止施工,下一步将对此地块进行撒播花籽进行绿化。关于您反映的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铜官镇人民政府将积极配合,协调处理,您也可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反映的土地确权问题,可以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铜官镇人民政府将予以配合。感谢您的来信,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