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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火星二小学老师校外有偿补课

2018-4-15 17:14:01发布29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湖南长沙芙蓉区火星二小学一年级的家长,举报火星二小学两名一年级在职小学陈老师和刘老师利用暑假及平时课余在校外发动小学生有偿补课,虽然没有直接强迫孩子必须补课,但是发放宣传单,并在班级和班级群,家长委员会上发动小孩课后补习。平时在班上老是说小孩成绩差,需要加强辅导,导致孩子心灵上受到很大挫折,回家根本不爱学习,课堂上也无学习兴趣。老师课上不讲,课后对辅导学生有特殊待遇,导致同学之间有歧视,家长之间有攀比。两名在校外补课老师,并利用老公及家属在校内属于领导职位,鼓动其他老师推荐小孩补课。严重影响了家长及班级孩子的心灵,让我们家长感到很无奈。望领导严查,还我们一个健康自愿的学习环境。
补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二小斜对面(火星镇龙柏路朝霞巷军区新四栋704房) 老师电话13618474329
收到信件后,区教育局和学校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关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帖子内容所反映的陈老师为陈丽。2014年8月,学校聘任陈丽为学校一年级的数学代课教师,聘期为1年。2015年6月,陈丽口头提出期满解聘,学校随即将其列入聘任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名单。2015年7月10日,陈丽向学校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日,学校与陈丽解除聘任合同,陈丽与学校无劳动人事关系,不能再以学校教师身份从事职业职务行为。7月10日,陈丽在递交辞职申请后,利用自己在校的最后一天,私自通过班级qq群向家长进行了培训告知(没有进行其他途径的宣传)。经核实,截止7月13日,共计招收了3个学生,已交费的2个。
关于来信中所反映的刘老师,经查,一年级任课教师中姓刘的只有一位,叫刘湘妮。她于今年4月20日提前结束产假,顶替一位病假老师的语文教学任务。她对工作相当认真负责,是学生和家长满意的好老师,没有发现她存在有偿补课的行为。
根据以上调查核实的情况,学校作出如下处理:1、对陈丽违反师德规定的错误行为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今后不得再进行与我校有关的行为。2、责令陈丽取消培训班,将所有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目前,该培训班已经取消,学生费用已经退还。3、向学校全体老师进行通报,要求全体教师引以为戒,严守师德红线和法律底线。
我们向举报人了解情况,接电话的同志反映:她本人20岁,没有小孩也没有什么亲人在火星二小就读,自己和这个事情没有一点关系,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的手机号和这个事情有联系,她希望这个事情不要再影响她的生活。
学校一直以来重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2014年11月,火星二小被评为长沙市2014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何洁哲校长在长沙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介会上做了题为《弘扬高尚师德,撒播心灵阳光》的典型发言。学校和家长沟通的渠道也十分畅通,家长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向学校反映,学校会予以处理。
今后,火星二小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对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维护芙蓉教育的良好形象,并虚心、诚恳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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