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2岁的老父亲夏笃厚在2013年3月12日因小便失禁到长沙市第八医院门诊,医生信誓旦旦的说做一个膀胱造路的小手术就能彻底解决问题。没有想到手术不成功,再次手术还是不成功,并导致我父亲腹内感染,高烧,进而深度昏迷,成了植物人。一年多来,我作为女儿日夜守护在父亲身边照顾。今年6月8日,我父亲因全身脏器衰竭,切开的器官病毒感染不幸去世。父亲去世后,我想让父亲入土为安,早日下葬。因为我是下岗女工,长期照顾父亲,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积蓄,所以我希望对我父亲的不幸去世负有责任的长沙市第八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东院)能承担起我父亲的安葬费用。医院方面对此附加了一大堆我无法接受的条件和要求,让我无法接受。我父亲当时不是不能小便,只是有些失禁;医院搞的这个手术是在我父亲的肚子上开一个洞,用导管输尿,这样的手术有价值有必要吗?手术两次失败,导致我父亲并发植物人,医院没有责任吗?现在,我一个弱女子,快40岁了还没有成家,为了父亲早日入土为安,放下医疗事故的问题留待以后处理,要求医院支付几万块钱的丧葬费难道就过分吗?医院方面的冷血让我心寒!现在我父亲的遗体冰冻在冷库中,想起我老父亲死后还要在零下几十度的地方受罪,我的心在流血。现在各级机关单位都在搞群众路线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的中心就是要以群众为本,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里,长沙市八医院的这种做法符合群众路线吗?无奈之下,只好通过市长信箱向敬爱的市长反映情况,请胡市长在百忙中能关心一下我这弱女子,督促八医院把群众路线落在实处,尽快让我可怜的父亲能早日入土。
黄莉泣求 电话:15308420178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请救救我,让我可怜的父亲能早日安葬”的信件转至市卫生局处理,建议你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1.要求医院对诊疗方面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一般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2.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3.如需明确责任的,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明确(可向市级地方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如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向当地司法所、街道等部门申请第三方调解;
5.直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