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龄如何计算,如何认定等问题一直比较模糊,没有找到权威的依据,现特向贵局求教。
基本情况:本人属于长沙市市职在岗在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002年9月高中毕业考入全日制本科就读,2006年--2009年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9年7月参加工作。
需要咨询的问题:1.我的工龄从何时开始计算?2.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期间是否应计算在工龄之内,依据是什么?3.带薪年休假是以“工龄”为计算,还是以“参加工作年限”计算?依据是什么?
请贵局给予回复,便于单位职工认真贯彻国家政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您好,已经电话与您回复,如仍有疑惑,可拨打业务部门电话咨询:0731-84907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