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您好,我是长沙县暮云镇莲花村的村民。请问,如果征收,我老公是独生子,我儿子也是独生子,并且都有独生证,他们两个都可以分到双份的购房补贴吗?谢谢!
您好!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备注3规定:“购房补助费中按被征地的农业人口数另增加2.53万元/人直接支付给区人民政府,用于住房保障;被拆迁农户自愿申请不购买区人民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源的,该项补助费可发放到户。被征地的农业人口中是独生子女的凭计生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个人的购房补助费”和长县办发【2009】53号第三大条第二小条第四款“独生子女按一户一证的原则予以认定…”,你们家可以增加一个人的购房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