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事情的经过:2012.12.7日,我用电动车搭送一个朋友到岳麓区交警大队附近,被一个便衣拦下带到交警大队,该便衣没有出示证件,没有讲为什么!开了一张处罚单给我要我去交钱。第二天,我交了拖车费之后去岳麓区交警大队交罚款,工作人告诉“交警大队门口抓的”不办理。我问:“为什么?”他们说:“这是副大队长交代的。”要我去找副大队长。我到三楼敲副大队长室的门没有反应,正当我要下楼的时候有人把副大队长室的门打开了,看到了副大队长正坐在办公椅上。我进去询问副大队长便衣扣留我电车的理由是什么?副大队长给的理由是;我们在针对经常在交警大队的门口接送客人的电动车进行整顿,你在非法营运。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 交警同志在执法的过程中可以不穿制服不出示证件吗?2.副大队长可以自认为我是非法营运,而不需要任何法律证据吗?3.窗口工作人员是依法办事还是只听副大队长的话?4.既然是针对交警大队门口非法营运的电动车,为什么我去交警大队的时候还有电动车在门口喊客? 5.为什么交警大队在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我非法营运情况下,还要定性我为非法营运?5副大队长应该是党员吧!请问他的党章上是不是还写着为人民服务?他的所作所为又是不是再为人民服务?他是人民的公仆吗?
刘鹏 诚挚歉意
刘鹏,男,30岁,电话:13975823595 地址:岳麓区望城坡商贸城30栋。
1、您反映的情况已经收悉。我们已经责成相关大队,对民警开展相关的教育,切实在平时,加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力度。
2、目前,长沙加大了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电动车的整治力度。从所反映的情况看,您应该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违法行为。交警执法也不可能针对您一个人,而是针对这一系列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3、在电动车使用上,长沙交警近年加大了宣传力度,请您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体目录(http://www.hncsjj.gov.cn/news/5807.aspx),建议您及时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