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对贵方回复的问题很不满意,1、你们说规划局于2013年6月-7月多次出具了修规总图,你们调查后请问,反映问题的业主谁看了修规总图;2、你们说得到了200多位相邻业主的反对,请你们拿出证据,长沙县规划局在与我们沟通过程中承认的是7户,请贵方拿出200户的依据来;3、山水湾的修规调整,是明显的维法行为,以得到了规划局郭副局长的亲口承认(录音为证),中国共产党一直倡导,违法必究,现以违法就必须改正,为什么一直没有统一意见,违法了,在执政党这就可以一讲法吗。4、请长沙市纪委抱着为民办事实的精神,为广大人民群众讨回公道,不要逼人民集体上访。
网友lyjlj:
你于2014年5月8日在市长信箱投诉,反映对我委在2014年4月22日对你关于山水湾规划的回复不满意。
经与有关部门核实,现就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做出如下答复:1、“山水湾.湾上”组团位于“山水湾”住宅小区西北角,组团包含ws01-ws07栋住宅、幼儿园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424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5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915平方米。长沙县规划局依据经规划、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的修规总图及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初步设计批复(长县住建[2011]第231号),分别于2011年12月9日、2013年3月13日对上述建设工程核发了三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山水湾.湾上”的修规总图已于2013年6月-7月多次向反映问题的业主出具,如有需要,你可以到长沙县规划局查询。2、2013年6月位于“山水湾.湾上”组团南侧c09栋9户业主到长沙县规划局反映,当初购房时建设单位售楼部沙盘上显示幼儿园紧邻其北侧,而实际规划批准的幼儿园位于“山水湾.湾上”组团西北角,距c09栋间隔有w01、w03、ws05三栋建筑,故要求县规划局调整规划方案,将幼儿园调整至紧邻c09栋北侧。经c09栋9户业主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由建设单位按c09栋9户业主的意愿向县规划局申请调整规划方案。县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依法对新调整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山水湾”住宅小区其他栋号约200户业主电话及书面反馈不同意本次规划调整的意见,故本次规划方案调整未获通过。上述调整的书面材料均可以到规划局查询。3、山水湾的规划调整,因为利益诉求方情况较复杂,经过多方协调仍未达成统一意见,我委将责成长沙县规划局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将处理结果告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