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7月份我参加了芙蓉区“芙蓉消费月月奖 十万现金等您拿”活动,我最开始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里参加了这个活动,结果8月13号的时候芙蓉区政府活动处打电话过来说我的发票中奖了,是一个三等奖,结果我很高兴的拿去了芙蓉区办理了验证发票的手续,今天突然接到他们的电话说我的发票有问题,说我的发票消费场所不是芙蓉区的范围,说这个餐厅一马路之隔就变为雨花区的了,现在是要取消我的中奖资格。
这个就真的让我很意外了,我也找了很多的发票看了一下,发票代码是芙蓉区的,结果说我的消费场所不是芙蓉区的。其实做这个活动很好,如果我的发票是假的,我没任何的话说。但是现在是说我的发票不是他们区域范围消费的,那为什么我消费的地方能拿到这个发票?我做为一个消费者和普通老百姓来说我不可能为了这个活动而去消费,我只能说我消费了拿发票去碰运气,结果现在白高兴一场。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消费者的问题,而是这个餐厅在雨花区为什么拿到了芙蓉区的发票,然而我们不仅白高兴了一场还需要为别人的问题买单!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但是至少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已经让我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如果我的发票是超出范围那我就不应该会被抽中,如果我的发票是假的,税务网站就不应该能查询到我发票的消费信息。
我希望领导们能对这个活动产生监督,还我一个公道,给一个说法,不应该让我一个消费者为并不是因我出现的问题而为这个活动买单。
我留的电话号码在芙蓉的这个通知公告中能查询到中奖信息。
你好。
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参与芙蓉区发票短信抽奖活动,在抽奖环节被抽中后被取消中奖资格一事,我们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首先,我们要感谢你对本次发票短信抽奖活动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认为,你是抱着支持芙蓉区发展的态度参与了本次活动,没有你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支持,本次活动将无法实施和推进。关于你来信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为何取消你的中奖资格
《长沙市芙蓉区发票短信抽奖活动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http://www.furong.gov.cn)对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活动的对象和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芙蓉区行政区域内指定行业购物消费场所购物或消费并索取有效发票的消费者。《公告》发布时特别附上了芙蓉区行政区域地图,以方便消费者明确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否发生在芙蓉区。你参与本次活动的发票是由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长沙必胜客家润多餐厅开出(发票代码243001370398,发票号码:20060389),证明你的本次消费行为是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不符合参与此次抽奖活动的条件,所以我们依据《公告》之规定取消了你的中奖资格。
2、关于为何在雨花区消费却取得芙蓉区企业的发票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也是正常的。必胜客家润多餐厅在长沙的总机构和财务核算地位于芙蓉区,但其经营网点遍布全市,是典型的连锁经营企业。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该企业汇总核算,并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统一领取发票,再由该公司分发到全市各连锁店使用,所以就出现了雨花区的消费场所开具芙蓉区企业的发票。凡是跨区经营、集中纳税的连锁经营企业都会出现此类现象。
3、关于为何在抽奖后实施资格审查
抽奖之前,我们收集到的有效信息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流水号、消费者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4位。仅凭这些信息,无法准确判断发票的真伪、消费时间和消费场地等。由于本次活动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不可能在抽奖前对数以万计的参与者的抽奖资格进行审查,只能在完成抽奖之后实施事后审查。所以《公告》规定:获奖者由长沙市芙蓉区发票短信抽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并按程序审核发票有效性及获奖资格,如抽取的发票经甄别不符合中奖要求,则该中奖发票号码为无效号码。
在抽奖现场以及“芙蓉之窗”网站上公布的号码均为“抽奖结果”,而非“中奖结果”,也均说明了在抽奖之后实施资格审查的相关事项。非常遗憾的是,你在不符合抽奖资格的情况下发送了短信,所以即使在抽奖环节幸运抽中,也不可能通过事后的资格审查。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可能很难准确掌握全市各城区之间的边界,我们在活动组织之前对于行政区划的社会认知缺乏精准的把握,导致你出现了此类判断上的失误。在此,我们对该事件对你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今后,我们将加大相关信息的宣传,尽量减少和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再次感谢你对本次发票短信抽奖活动的支持,欢迎你到芙蓉区消费并继续参与本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