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和市政府督查室的领导:
昨天看到了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关于“三一街区三期消防严重不合格,有关部门提供假验收报告”的回复报告,对其中的内容很不满意。理由如下:
1、我作为一名三一街区业主,一名消防救援车的设计者,一名三一认证的高级工程师,一名和梁稳根的同龄人是决不会不理取闹的。
2、消防支队的领导只对我进行了一次电话询问,而没有在我参与下进行所谓的“现场核实”的内容与事实相差太远。
3、三一街区三期21--25栋为临街塔式高层住宅建筑,下部连成一体,东西长约230米,中间无穿越消防车道。北边虽然有湘龙路,但靠近小区有一条110kv的高压线阻挡实施救援,由此不能作为消防车道使用;南边属于小区院内,本可以建设消防车道,但由于地下有车库和水、气、电地沟和管道,不能支撑消防车20吨的支反力,车道的宽度和平面度也达不到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另外,小区西北角和东北角有两个出入的通道,因为有楼梯车辆无法进入。加上15、16栋仍然在施工,南边院内根本不能进入消防车。所以三一街区消防车道已经建成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4、长沙县消防大队出具的三一街区三期消防验收报告是2013年12月15号,而开发商交房的日子是2013年10月30号。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之时房屋是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
5、在房屋设计图中每一栋设计了两台电梯,其中靠外墙为消防电梯。按照消防电梯设计规范,前室门口应设计防水的漫坡,轿厢内采用阻燃材料,电缆阻燃等级提高,两部电梯相互电气独立且做防火隔离。
6、三期表面上完工是2013年10月28日,还有院外人行道建设没有完工,管道煤气也还在施工整改。而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署的验收报告是2013年10月23日,从笔迹上判断其中签字为一人代签的,而不是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我有10月21日下午2点40分的照片为证。
7、按照燃气管道设计规范,燃气主管道布置在靠近外墙位置,便于有毒可燃气体扩散,以保证居民安全,而三一街区的管道设计在靠近内墙处,且通风条件极差,一旦煤气集聚一定浓度就有爆炸的危险。
8、北面靠近110kv高压线,最近处10米左右,按照南方多雨高湿度的气候特点,所有的金属栏杆和窗户均应进行可靠的接地,以免感应电的伤害。
9、长沙市政府2011年4月出台的2003-2020年的城市建设规划图中整个湘龙街区的高压线是应该埋地敷设的,然而事实却非如此。这在某些方面误导了老百姓的投资方向。
10、我希望当面和有关部门质证。
“三一街区三期消防严重不合格,有关部门提供假验收报告”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