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才交流中心收取我2004年—2012年6月人事代理费2150元,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人事代理费480元,2014年6月至12月人事代理费120元,2015年户籍托管费120元,这些都有发票,2007年按规定人事代理费应该是120元每年,该中心到2014年还是收240元每年,不知是怎么回事,2015年不是说取消人事代理费,他们还是收120元每年的托管费,难道新闻是假的,希望领导调查,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答案。
“祁山”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获悉,现就您的来信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07年6月26日下发的湘价服【2007】80号文件规定“人事关系档案托管服务费由现行每人每月25元降至每人每月10元,户口管理费为户口管理费为10元/月?人,您的档案户口均在长沙市人才中心托管,因此2007年7月1日后您每月费用由原25元/月降至20元/月。2008年湘价服(2008)39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人事代理综合服务为20元/月?人,人事档案托管为10元/月?人,户口管理费为10元/月?人,2011年及2013年湘价费(2013)15号文件均规定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08)39号文件标准执行,2014年12月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但是户籍管理费并未取消仍参照之前标准收取。按照您提供的几个缴费时段及金额来看,人才中心没有乱收费现象,且人才中心接待大厅一直有公示物价局的相关收费依据及服务范围、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的原文及附件也一并公示在接待大厅,您日后办事期间也可以参考。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一切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