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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信息公开申请

2018-4-14 15:41:28发布27次查看
市长先生: 您好!我是天心区裕南街社区的居民。我所居住的房屋现在面临征收。负责征收工作的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的同志自9月19日发布征收公告以来,从未对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具体内容进行公开,也未组织召开听证会。请问我们可以申请他们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吗?如何申请呢?向哪个部门申请呢?请火速答复!!急!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经天心区人民政府批准南湖片区7号地块(枣子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征收,2012年5月18日区征收办发布了《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天征字[2012]第5-1号),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并于6月13日发布了《关于南湖片区7号地块(枣子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公告》(天征字[2012]第5-2号)。2012年6月16日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南湖片区7号地块(枣子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天政征[2012]第5-1号),并在征收范围内和项目征收指挥部公示栏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布。7月31日根据公众意见,我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南湖片区7号地块(枣子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告》。9月21日,我区政府作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天政征字[2012]5号),发布了《关于南湖片区7号地块(枣子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天政征字[2012]第5-3号),并在长沙晚报上刊登,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了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证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我办通过对南湖片区7号地块(枣子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收集整理,没有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因此区人民政府未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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