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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蚂蚁工房就剩1台坏电梯

2018-4-14 17:01:40发布27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蚂蚁工房业主!现在位于芙蓉区蚂蚁工房小区,仅剩下1台电梯运行!且时不时还关人在里面!电梯内破烂不堪!也没有年检信息!广大租客和业主都十分担心再次出现“电梯事件”,物业负责人说已经上报申请走维修基金!但一直没有拿到资金,没法维修!我们天天整栋楼上下很不方便!希望得到解决!非常感谢!
为了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2月28日,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长沙市政府颁布了《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的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已按相关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二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三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达到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以下简称“双2/3”)业主表决签名同意。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管理中心按照“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只要条件符合、手续齐全,经申请、外勘、审核、公示程序,按工程进度将工程款拨付至维修单位,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快捷使用,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015年8月25日,管理中心使用科与东港名苑(蚂蚁工房)小区业主马先生进行了电话回复,对该小区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电梯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经核实,2014年8月15日,湖南克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向管理中心提交了申请报告,对东港名苑(蚂蚁工房)小区监控系统和电梯设备进行维修更换,预算总金额306318.38元。2014年8月19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外勘,确定了维修项目及受益户室,出具了业主意见签名表并通知申请单位组织业主表决签名。截至2015年8月25日,管理中心尚未收到东港名苑(蚂蚁工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签名表、审价报告等相关申报资料。我中心已督促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尽快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相关资料报送至管理中心窗口,资料齐全后,将根据规定予以及时办理。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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