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
您好!本不应该为上述事情跟您汇报的,但事情比较严重,长沙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姜青黎是浩龙音乐界住宅小区2栋309的业主,在电梯门口设置不锈钢拉门,把电梯前室及消防前室用不锈钢拉门锁死,独自占用,物业公司多次上门进行通知要求她及家人立即拆除,并发通知,此人及家人蛮横不讲理,我们也明确的告诉他门,这种做法侵害了其它业主及开发商的权利,物业公司组织进行强拆,他们阻止,并扬言要鼓动更多的业主集体告开发商及物业,并在业主群中进行恶意破坏浩龙音乐界住宅小区的安定团结,还提无理要求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同意他们这样进行,否则就闹到底让物业及开发商不得安宁,此业主身为长沙市城管局公务人员,明知上述行为违法,仍然这样进行,小区1453户如都是这样整小区就存在重大消防及安全隐患,物业公司也无法管理,我们请求政府市长大人为我们作主,此致敬礼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已就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望行综责改星城二[2015]422号),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恢复原状。但经多次敦促,当事人均拒绝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小区内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设施,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并无强制拆除的权力。建议您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