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各部委领导同志们:
李志力,黄婷,吴学文系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村艾家坡组村民,因征地拆迁一事被望岳街道拆迁指挥部借用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的名义告到了岳麓区法院,法院受理并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开庭审理,当庭没有结果,开庭后岳麓区法院于2013年4月1日星期一下达了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强拆位于艾家坡的房屋,我们三人不服已提起复议申请(有材料),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法院约我们到法院谈拆迁的事,望岳街道来人,法院张雄法官在没有调查复议申请的情况下口头回复我们复议申请不予认可,无理驳回我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且在我们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仍不出具书面答复,该法官在这起案件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嚣张蛮横,无视法律法规,偏袒原告的种种行为过于明显,案件事实还未查清楚,极大地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到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得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0】第013号)文件中提到的(省人民政府以【2004】政国土字第724号审批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批单,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同志告知系假冒文件查不到(我们请求他们给我们写个证明,他们不写),要我们上告有关部门,这次征收的项目(湖南天福房地产岳麓天池项目),根本就没有这个开发商,也没有规划局的规划红线图(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0】第013号文件中有提到【祥见红线图】),也就是说这块土地纯属个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望岳街道以及金星村村委官商勾结,倒卖土地,牟取暴利,中饱私囊,岳麓区法院助纣为虐至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损害国家的利益于不顾,一意孤行,农民没有说话的余地,为此我们不得不控诉,不得不上访,难道在中国就没有我们农民说话的地方吗?难道区区一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和望岳街道以及金星村村委难道就可以一手遮天吗?、
我们三人请求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各部委领导们严查这次事件,严查这些至法律法规于不顾的官员们,给老百姓一个说话的地方,给老百姓一个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
此致
长沙市人民政府
敬礼
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了解,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统征地(天福房地产)项目用地手续齐全;征地补偿程序合法,诉诸法院是维护征地拆迁工作正常秩序。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政国土字第724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征用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村、谷峰村、观沙岭街道观沙岭村范围内集体土地46.3869公顷作为长沙市批次用地(综合)项目建设用地。2005年3月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委托长沙市土地市场以招标方式出让该宗地内15.776649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2.7224公顷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供应湖南鑫芙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3月,湖南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用地手续并预付了征地补偿安置资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和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的有关规定,按程序于2010年4月6日对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统征地(天福房地产)项目批准发布[2010]第013号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项目由区指挥部组织召开拆迁动员会后,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随即派员进行外业调查登记,并完成相关征地补偿资料上报审批及现场公示工作。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于2011年1月6日对该项目望岳街道金星村段发布[2011]第101-1号征收土地方案征求意见公告;于2013年3月6日对该项目望岳街道金星村段发布[2013]第127-1号征收土地方案实施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