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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党员的遭遇

2017-11-30 1:58:01发布141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余均良家住望城县茶亭镇梅花岭社区,现年61岁,党龄35年,军龄6年。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与党组织和政府领导一致,维护大局,紧跟党组织和政府领导,到头来生活越穷越难。
家有两子:大子31岁、次子28岁,在外打工,因无房均未成婚,妻子因此气成精神分裂,我又身患高血压,今天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挥泪向党组织和政府述苦。
我带病退伍回家,在养路班工作15年,两次工伤,导致半残疾,没有得到工伤处理,14年补贴工资未能到位,我作为一名党员无怨无悔。现住房为六十年代土坯房,已倒塌两间,剩下房屋多处开裂、漏雨,无法修缮,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加之灾害性天气频繁,几乎无法居住。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赠送建筑材料支持我建房,自2008年初我已筹备相关建房事宜。我责任山多处在22万伏高压电线安全范围之内(也包括现住地),唯有一处适合建房,但镇政府作规划引资建厂,我服从党组织安排,支持政府招商引资,只要求镇政府征地换地基给我建房。数百次的劳累奔波,与镇政府和本队村民协商沟通,找到合适宅基地,又因京株复线征地施工,建房又再度落空。鉴于此,镇长于2008年12月29日答应并作出批示给予宅基地建房。三年无果,使我材料损失达5万余元。
2010年8月9日镇政府从邻队村民手中征地给我建房。从开挖地基到地基建设、购买建筑材料到人工工资,已花费4万多元。因镇政府未能解决邻队村民相关民生问题(如:建房、水利等),村民不同意在我申请建房手续上签字,使我无法取得合法建房手续,镇政府相关领导授意我边建房边申请审批。“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在我建房过程中,已遭到村民数次阻挠,多次要求镇政府相关领导出面协调,始终无果。10月3日,在我建房施工中,又再次遭到村民阻挠,导致双方数十名人员对峙,暴力事件一触及发,我极力劝阻,才避免事态恶化。镇政府与村民定于10月8日协商解决此事,但最终无果而终。
为此,从经济、精神上我已无力承受,但我坚信我们的党组织和政府一定会主持公道。因此,我以一名老党员的身份请求组织和政府体恤我情,保障我的合法人身权利,帮我挽回损失,批准建房,急盼!
余 均 良
2010年10月8日
电话:0731­—88240662 15575881192
您好, 1991年茶亭乡人民政府聘请您到坳清线公路班担任公路养护员,直至2005年退休,期间您因工伤两次住院治疗,工伤处理问题和补贴工资于2008年9月26日一次性补偿9000元,其中包括您从1991年至2005年累计工年限14年,按每年补助500元的标准,共计补助7000元;两次工伤一次性补助医药费2000元;对于补偿处理,您已签字表示同意。茶亭镇人民政府为解决您的建房问题,于2009年已为您找好宅基地,但邻里关系,未能顺利建房。目前,茶亭镇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已为您找好合适宅基地建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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