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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给了他们权利,可以在全市对违章建筑实行“零容忍”时,私自加盖楼层?

2017-11-29 10:07:37发布131次查看
市长您好!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高正街“好吃馄饨”店和高整街45号,在城市改建时。在没有批文,只是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私自加盖4层。天心区拆违控违办对居民出示文件,指出所有房屋改建只能时2层楼加8个平方的阁楼。为什么城南路天心区基本上新盖的楼房第三层,都超过了8个平方?9月10日,不是全省的拆违会议刚刚召开,结果天心区城南路“好吃馄饨店”就进行4层楼建设。请问政府所谓的拆违控违,都是纸上谈兵,做给老百姓看的吗?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即通知管辖该区域的城南路执法中队进行了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高正街45号在没有改造前是一个三层的楼房。此次高正街项目改造是由区里牵头组织,有专门的团队设计,规划的项目也是区里的重点项目。投诉中所提及的45号楼顶原是一个晒衣服的架子,为了让整体效果漂亮,项目部在45号楼顶建了一个镂空的亭子。此亭子系由项目部出资建设的,不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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