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打开市长信箱,发现上次的“神”回复已经人为消失,心虚否?怕见人否?本人怕他们“善意”丢失信件已经保存,现将后两封投诉信再次补上,请市政府能加大力度对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督察,尽快拆除违章建筑。
长沙市“人民”政府:
维一星城违章建筑从投诉至今已经一年多了,本已满心欢喜,却在2014年1月13日遭遇政府“神”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如下:回复内容:
自接到群众投诉起,我单位就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处理,现调查、取证、勘验、鉴定等工作已完成,对当事人的拆除通知、拆除公告也已到位,目前当事人不愿自拆。
一直未能强拆的原因:一是该处违法建筑建设在该楼栋二楼的伸缩缝内,该楼为高层建筑,违章与主体结构连为一体,如拆除怕引起不可预测后果。二是该违法建筑违法部分未超出该栋楼的立面外墙,对周围影响较小,且该建筑为历史违章建筑,同时,该小区内类似情况共有五处,根据新建违法建筑立即拆除、历史违法建筑有计划的拆除原则,准备在以后的计划中逐步拆除。
由于回复没有落款哪个部门回复的,我不知道他收了多少好处、耗费了多少脑细胞才想出如此前后矛盾的“神”回复,所以我必须在“人民”政府的人民两个字上打上双引号,这到底还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吗?为了一点部门利益,不惜充当违法利益的保护伞,编织种种理由、设置种种门槛,抵不过群众步步紧逼,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所有流程走完了,不拆的理由居然为了群众的安全,什么对周围影响不大等等,言语之间屁股已经赤裸裸完全坐到违法利益一边。楼房设计是有严格规定的,正是由于违法建筑建设在该楼栋二楼的伸缩缝上才必须要拆除,伸缩缝按建筑设计规定是不允许封死和遮挡的,由于人为在伸缩缝上加盖永久性建筑,使外墙不能自由伸缩而造成墙体开裂,进而发生渗水、垮塌,本人楼下车库外墙就已经开裂且一直在漏水,正是由于该楼为高层建筑,今后一旦发生垮塌后果不堪设想,而且是影响整栋楼。这是一个用屁股都能想到的道理,城管大队不知道吗?城管大队所称“拆除怕引起不可预测后果”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城管大队的“善意”担心到底是为什么?不得而知。“周围影响较小”,我的影响城管大队没看见吗?投诉信一、二十封,我的财产、我的生命安全没有影响吗?如果城管大队认为对安全没有影响,请出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报告,并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一旦发生垮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概由城管大队负责。“违法建筑违法部分未超出该栋楼的立面外墙,对周围影响较小”,这是城管大队定的执法标准吗?照此标准就没有违章建筑可拆了,他们也可以解散回家了。哪个违章建筑不是从在建演变为历史,正是由于城管这种有选择执法才造成违法建筑泛滥,才会有如此多的历史违章,城管大队不以为耻,反天天挂在口头,居然还成为不拆的理由,荒唐至极,如果都像城管大队这么拆违,“历史”违章建筑只会越拆越多。“准备在以后的计划中逐步拆除”,这是城管大队再讲鬼话吗?他们的计划在哪里?光维一星城的违章建筑就越健越多,每年都有新建的,今年相对于去年又会成为历史违章,不愿意拆就不要编织这么多的理由,就不要走那么多程序,骗人骗己,害人害己,还浪费大量国家人力物力,作为公务员不觉得这么做可耻吗?既然城管大队有那么多担心、那么多不拆的理由,还计划在以后的计划中逐步拆除,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这不是拿国家信访当骗老百姓的工具吗?城管大队把国家信访当什么了?信访回复是代表国家和政府的承诺,是国家用来解决百姓诉求的平台,不是用来欺骗来百姓的工具。
请市政府督促芙蓉区城管执大队尽快拆除违法建筑,切实保护整栋楼的安全,不要被他们那些荒诞、无耻、无知、不负责任的理由所蒙蔽,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政府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及时拆除,所有调查、取证、勘验、鉴定等工作都将是政府在欺骗老百姓,都将成为糊弄群众而做的面子工作,而且会进一步激发群众上访,部门利益大还是国家利益大相信市政府还是掂量得出,有些部门就像克强总理讲的: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
最后,感谢市长信箱所做的工作,同时请加大力度,督促芙蓉区城管执大队尽快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既然回复中称“准备在以后的计划中逐步拆除”,证明还是可以拆除的,城管大队“善意”的担心是多余的、站不住脚的,晚拆不如早拆,拆了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一天不拆群众就会一天上访。
长沙市“人民”政府:
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作为政府下面一个科级单位,充其量挂个副处级,他有何权利、有何资格带头违反国家法律,对抗政府法令?在政府法制办将相关拆违文件批复给他们之前,他们推诿、拖延还可以称之为不作为,现在所有手续齐备,在政府法制办将相关拆违文件批复给他们之后他们还找借口推诿、拖延,性质就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就已经从不作为转变为违法者,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就是在公开违反国家法律,对抗政府法令,知法犯法。习主席在不久前就明确指出:不能让制度变成纸老虎和稻草人,克强总理也深有感触地说过: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他们的讲话就是针对像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这样的部门,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不惜出卖国家利益,他们已经从执法者转变成违法利益的保护者,成为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破坏者,他们已经在威胁共产党的政权,动摇政府的根基,政府近期对部队和政法队伍的整治就是要挖掉这些烂根和腐肉,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惩治腐败,这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深受百姓欢迎。而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在政府如此高压环境下还敢公开违反国家法律,对抗政府法令,足可见其中利益有多大!连他的上级单位长沙市城管执法局都回复称: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是独立法人单位,芙蓉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其大队长,建议本人对其进行行政诉讼。虽然长沙市城管执法局这种回复有卸责和推诿之嫌,但也反映出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的无奈,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的部门,长沙市城管执法局作为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拿他们没有办法,只能寄希望于司法,岂不知长沙市城管执法局作为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都拿他们没有办法,法院就有办法吗?作为执法机关都已经无法了,国家的法律连自己的政府部门都不遵守了,法院还有法吗?给他们的督办函就是一张废纸,国家法律、政府法令都抵不过他们编织的种种理由,他们自己制定拆违标准、选择执法,置人民于水火反称影响不大,绑架、利用国家信访平台欺骗群众,制造群众对政府不满,其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背离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局的初衷。
回顾近两年的艰苦拆违历程,深切地感受到政府规划局等其他部门都非常积极配合,唯有辖区城管执法中队、执法大队非常不配合,从一开始现场举报时他们的队员就豪气地告诉我:“不得拆”,到后来设置种种门槛、层层程序,在艰难走完全部城管大队要求的程序后,芙蓉区城管大队又找出一些“善意”的担心和“影响不大”的理由拒绝履行其执法职责,难怪芙蓉区城管执法局谢副局长在接到我的书面投诉后就讲了一个字“难”,现在看来是寓意深刻,难在何处?就是难在城管系统本身,他们可以独立于政府之外,可以公开违反国家法律,对抗政府法令,他们口里的历史违章建筑怎么会拆除?如果拆了,他们已经到手的利益该如何处理?如果拆了,以后的利益何来?显然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比较之下只有国家的法律和政府法令可以践踏,百姓可以欺骗。对于这种衙门也许只有期望毛主席再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
市长信箱代表的是市长,是市委、市政府在处理在处理相关问题,现在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已经明确表态他们对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已经没有办法,不知道市委、市政府是不是也对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豪无约束力,是不是还要逼迫群众层层上访或像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建议的一样进行行政诉讼,如果真是那样,那只能说明是政府的悲哀,只能期待毛主席他老人家再生了。
您好,之前来信已经就此问题多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