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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横市牲猪养殖污染引发村民不满

2018-4-14 3:43:34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人民政府胡衡华市长:
您好!
我们是宁乡县横市镇仁桥村仁冲湾组村民,近年牲猪养殖发展迅速,我们村在相距不到400米的地方,就有三家生猪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养殖场污水直接排进附近池塘,致使居民饮用水遭到污染,渔塘养殖的鱼不断死亡。
以前,仁冲湾组的村民可以直接到渔塘取水饮用,一到夏天,小孩在池塘中游泳,大人在池塘洗衣服,山清水秀,十分方便和实用。然而,随着养殖牲猪产业的发展,几家养殖户在养殖牲猪时,只管自己的利益,不管其他村民身体健康和公共池塘的卫生,在没有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任何手续,污水在没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将牲猪粪便排入附近池塘,导致牲猪粪便堵塞池塘,臭气熏天,致使二口大池塘荒废,一口小池塘污染严重。渔塘养殖的鱼大部分都已死亡,承包渔塘的村民损失惨重。同时,污水直排也导致地下水遭到了严重的污染,给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
村民向横市镇政府反映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还是到本村进行了调查和下发通知。据政府人员介绍,全镇大大小小养猪场有200多家,一些只有100多到200头猪的小型养猪场,由于舍不得投入,未建化粪池和沼气池,实行水污分流,给附近居民的生活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全镇已经有化粪池和沼气池的生猪养殖场(户)有20%—30%,都是一些稍微比较大的养猪场。今年5月,镇政府召开全镇200多家养猪场经营人大会,并出台了《横市镇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办法》。办法规定常年存栏20头及2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或依相关规定折合20头猪及以上的其它类型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建有化粪池和沼气池,实行水污分流,对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由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任务的,取消其畜禽养殖项目补助资金,并依法进行处罚,污染严重的依法强制关闭。
镇政府工作人员了解到,仁冲湾组的生猪养殖场根本没有排污许可证和相关的国土手续。2014年,本村村民也向长沙晚报星晨在线记者反映情况后进行了报道,仁桥村仁冲湾组养殖户卢合鸣、邓乾辉所经营养猪场的化粪池和沼气池答应在2014年年底前建设好。前不久,宁乡县环保局也下发了要求整改,如果不到位将强制关闭的通知。
然而,从开始反映情况到媒体报道、县环保局调查协调,到后来向宁乡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后,时间已经过去2年多了,直至现在,不但池塘没有挖除污染粪渣,三家养殖户仍然在没有整治的情况下照常生产,村民一再反映的严重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十分失望。现在,长沙市委市政府正在全市进行环保整治,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让全市人民非常高兴并看到了希望。此次反映后,希望引起领导高度重视,让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还村民一个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不胜感激!!!
宁乡县仁桥村仁冲湾组全体村民拜上
2015年7月13日
(一)调查摸底(6月9日-11日)
根据宁政办发〔2014〕13号《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县关于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办法〉的通知》,对全镇禁养区域规模养殖场和有群众诉求的限养区域进行详细摸底。逐户进行养殖场规模数量、建筑结构、排污设施、证照情况进行登记,并留下影像资料。
(二)召开会议(6月12日)
县农办、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畜牧局、以及我镇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统一了思想,确定目标,明确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宣传发动(6月12-15日)
采取整治工作小组包户的方式,上户逐一做工作。1、美丽乡村建设上级有要求,群众有诉求。2、以人为本,思想工作为主。3、签订承诺书;200斤以上的10日以内处置到位,母猪一个月内处置到位,且不再进行繁殖育种,对违章建筑予以自行拆除并清场。4、继续宣传政策跟踪退出进度。
(四)执法整治(6月25日-8月31日)
1、配合好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完善了10规模养殖户的现场监察记录书等调查材料。2、配合好县环保局监察大处罚决定书。
3、请求国土执法大队下达相关文书。
三、下阶段的工作安排
1、继续宣传发动做思想工作,每个星期一次跟进监督退出进度。2、对8月底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期后规模大数量大污染大且不配合工作安排重点处罚整治。3、参照宁乡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黄材水库集雨区规模养殖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后期工作。
横市镇党政办
2015年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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