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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花古潭小区黑网吧问题

2018-4-14 2:41:59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们桃花古潭小区10栋三单元101前段时间进入一个40多台的小型网吧,一般上午不开门,下午和晚上开门,每到晚上和周末就很多学生等未成年人上网。他们不用身份证开机,孩子每天都想着在这里上网,根本无心读书。希望领导帮我出建议,看看怎么解决。诚挚恳请领导及相关部门重视,早日帮附近居民解决问题,您的举手之劳,将会解决我们无限困扰,市民会对您不甚感激!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一、调查情况。
2015年02月09日15:00,由洞井街道办事处牵头,我局联合街道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对桃花古潭小区10栋3单元101室的网吧进行了检查,经现场调查发现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办理开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相关证照,属无证照营业,且该场所位于居民小区,不具备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二、处理结果。
工商部门对其经营服务器、路由器等设备进行扣押,我局对该网吧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该网吧停止营业。
备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4章第27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6条的规定和四部委《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文件要求,该类场所应由工商部门进行取缔和设备暂扣,文化执法部门不是执法主体。建议贵单位按相关法律规定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如有需要,我局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特此回复
雨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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