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举报人事实:
2014年5月份在网友也就是我代理商(或服务商)引诱下,极力推荐湖南久丰金属现货交易平台t+0,我的账户是交给代理商操作,开户账户3257031,为了自己手续费频繁刷单,3-4个几个交易日亏损67%。我多次第一时间和我代理商联系,我看到我的账户资金不停减少,最后我看亏损严重,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 湖南久丰电子现货下属代理商襄阳兆鑫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违规操作
从公司名字上看是“咨询”,实质是代理平台“金属电子现货”其中一项业务变成经营。登陆本市工商红盾网输入xxxx公司名称查询,举报人发现,其经营范围为“咨询类”,而本人参与的、由久丰公司提供金属电子现货交易服务,有连续交易、标准化合约、撮合成交、保证金交易等特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1月颁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中对“现货交易”的定义,而该服务中可在日内订立、对冲终结合约的特点也涉嫌违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批文。
因此,该公司代理的“湖南久丰金属电子现货交易涉嫌超范围经营。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举报目的
个人诚恳有关部门的协查帮助,既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减少更多投资者受害。并让非法经营电子现货交易代理商得到相应的依法制裁。在追回剩余资金2.2万的路上,我不断学习各项法规文件、我会合理、合法、合规向有关部分进行举报投诉。如本金退给了我,会停止下步维权,谁愿意长期劳神费力、千辛万苦、寝食不安、殚精竭虑。目前本人正在千方百计寻求更多受害者,想更多办法依靠正规途径找政府职能部门协查解决。
2014.12.11日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提供的湖南久丰公司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建议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查处。如有新的证据证明湖南久丰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根据公安机关属地管辖原则,建议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