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上说,市政府发放低保标准是每人400,到了老百姓手上就只有200,250,300,350....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打了折扣?本来这点钱就低得可怜,还要打折扣,真叫人心酸!心寒!
来信人:
您好!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根据《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条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通过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对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部分给予补助的一种政府救济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您关注的长沙晚报上报道的“市政府发放低保标准是每人400”只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文件明确规定: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的,补足到400,所以出现了您所说的200,250,300,350等不同档次的补差,而并不是每个人每月都发400元。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您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办公室电话是:88665460
长沙市社会救助局
201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