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市信访局、市城乡规划局:
我是雨花区经开区南庭城果(南庭sohu)小区业主。泰弘物业自从入驻本小区以来,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漠视广大业主利益,我就物业公司相关情况控告如下:
一、收房程序。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物业公司强行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物业费方可验房,违反公平交易程序,属于霸王条款;
二、物业服务。物业公司违规收取拆墙垃圾清运费40元/平米,高于长沙市物价局规定的30元/平米,经沟通后,物业以成本过高为由,拒绝供拆墙垃圾清运服务,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
三、违规占用公共用地。物业公司在一栋二单元门口违规占用公共用地设立物业用房,占用了业主公共空间;
四、违规改变墙体外观。物业公司在一栋二单元物业用房里违规打洞开窗达3个之多,改变墙体外观,违规变更规划;
五、物业收费。鉴于小区现实环境以、非常有限的公共康体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水平,小区1.8元/平米的物业收费非常不合理,请提供收费依据;
以上问题,请立即解决为盼
就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约谈了泰弘物业负责人,责令其立即予以整改。对于违规搭建、装修问题,区执法大队已介入。与投诉人进行电话联系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