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于2011年9月份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经依法受理,案件号727号。曾多次联系该院执行法官。首先答复称法院在迎接上面的检查,没时间处理我的案件,再次联系答复又称已交付给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称未收到案件;于是再联系,称马上交办;过段时间,再联系承办法官称出差未归;再联系,称出差仍未归,如此反反复复,联系数十次,法院均已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
我这仅仅是一起小小的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件,而且数额非常小,到底是办不了,还是根本没有去办?
中国的法律就这么苍白无力吗?试想,这么小的案件都长时间不能执行,如果是大案件呢?
请领导给我们这些平民姓作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信件已由市政府移送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我院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高司法绩效,想尽一切办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信件已转交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