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投诉早在张市长在任时已在市长信箱反映,但是没得到解决,小区住户真想持信到市政府递交,但是新一届政府拆违的态度,以及新的交通集团的成立,我们希望再次向市长信箱写信投诉,我受住户的委托重复投诉的问题如下:
1、交通集团多年来每年只是将游泳池承包以获取利润,但是从不加以管理,前来游泳的车辆却在我们小区乱停乱放,将小区道路挤得一塌糊涂,导致小区住户的车辆都没有停车位,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谁将为事故买单?
2、小区内原子弟学校擅自将小区内捉襟见肘的停车位置,安装上长铁椅,美名为“家长休息区”,每逢家长座谈会与上学放学之时,家长小车电动车不能停在校内,也是在小区内乱停乱放,而学校老师的车却安安稳稳停在校内。造成住户与他们的矛盾,也存在这不安定的因素。
3、原公交公司为满足原“老领导”的要求,竟改变原规划,将11栋与12栋之间的绿化带的位置围建为小院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小区小车的增加,我们多年来多次要求公司或社区拆除该院落及原液化气站、变电间、单车棚等违章建筑,用游泳池门面的收入对小区进行提质改造,可是社区、公司互相推诿踢皮球,导致不少住户纷纷效仿,小区内违章建筑比比皆是,越建越多,根本无人管理。
4、市政府提出拆违指示和要求,开福区拆违深得民心,可是我们小区死水一潭,安全隐患岌岌可危。我们想如果因为上述原因引发恶劣的后果,政府这个部门是要负责的。所以请市长体恤民情,为你的子民做点善事和实事吧!
曙光路公交园全体住户于2016年7月13日呈
现就曙光路公交赤岗冲小区部分住户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交赤岗冲小区属于原老旧小区,即便在游泳池未对外经营期间内,现有场地也不能满足小区住户的停车需求。为此,在游泳池经营期间(6、7、8、9月),都一直要求前来游泳人员的车辆停放在附近的停车场,同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要求承包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确保不堵塞小区内的安全通道,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杜绝游泳池内外安全事故的发生。游泳池每年的承包利润,都用于弥补集团所属公交总公司2922名离退休人员非生产性福利待遇等费用的发放(含公交赤岗冲小区内的离退休住户)。经统计,全年公交总公司共需发放此类费用高达497万余元,游泳池每年的承包利润远远不能满足所需。
二、小区内的赤岗冲小学已收归雨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包括学校土地的产权和管理权都归属教育管理部门。对于校方在校区内安装铁椅及禁止校外车辆入校停车等相关问题,建议住户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三、公司小区内的液化气站、配电间、单车棚都是小区配套设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征得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后,由业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配电间承担着整个赤岗冲地区的供电,2011年小区两电分离工作完成后,还承担着赤岗冲ic卡客户中心、水泵房、垃圾站和游泳池的供电,保留水泵房是为了赤岗冲小区生活用水的加压,保证高层居民的用水问题,故目前都不能拆除。关于11栋与12栋之间围建小院子的问题,建议住户可直接向雨花区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司将积极支持配合。
四、在小区社会化职能分离前,公司将配合当地社区加大对小区的管理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为小区住户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