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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工伤费用报销

2017-11-27 13:12:30发布107次查看
市长,您好!前期我在国外发生一起车辆事故,造成小伤,在国内医院诊断治疗,花费2千元,后回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工伤,因需提供大量资料,反复跑了社保局10几次,为了2000元的报销工作,弄得身心疲惫,提供了各种证明(公司、客户、同事证明)、照片、医院诊断资料,唯独国外当地交警证明,因事故发生在偏离城市,无交警处理,该国家相当落后,也没有国内完善的交通事故制度,无法提供证明,后社保局要求提供大使馆证明,通过联系大使馆,答复不接受此类事宜。无奈不得已撤回申请工伤,即便撤销相关资料还不能归还给我,费时费力费财,每个月交的工伤保险也白交。本人强烈建议,对于工伤应区别对待国内外情况,不是每个国家都像中国,当然为防止报假工伤,理应提供相应证据,但这证据不能根据国内的要求来制定,应区别对待。本人此次工伤,我难道会能联合客户、同事、公司(大公司还会做这种事),还制造假照片和医院证明来骗取区区2000元。不理解政府部门的办事作风,以前只听别人办事难,这次我是深有体会。
你好:
关于你到我局办理国外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报一事,我局也是第一次。在你来我局咨询工伤认定相关事项时,我们就积极请示市局工伤处,并当着你当事人的面电话向市局汇报和请示相关申报的材料要求和相关程序。
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和按照要求办理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你在发生事故一年内个人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你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请谅解。谢谢你对我们的工作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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