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各位领导:
事出无奈,实在是活不下去,写出这封举报信。
我司于2013年4月我司成功中标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维护项目(二)第一标段,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35个月),每年服务费用为壹仟壹佰贰拾叁万捌仟伍佰元/年,35个月合计服务费用为叁仟贰佰柒拾捌万元。公司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购入200多万设备用于生产。可是,我们履行11个月后,政府将大部分服务内容收回,同时还将剩余的小部分服务内容重新招投标,致使我司尚有贰仟贰佰肆拾柒万柒仟元的服务内容无法履行,给我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和声誉的损害。
同时,政府还拖欠我司四个多月的作业经费(部分项目拖欠达一年之久)近三百万元,致使公司无力支付员工工资,现员工已经开始罢工,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我就搞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这么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一级政府可以知法犯法,个人的意志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我司希望领导们为我们做主:1、政府停止侵害,继续履行招标文件的内容;2、及时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
深圳市德纯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联系人:魏松,联系电话:13823580524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