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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永社公路龙伏段两边旧房拆迁

2018-4-10 21:49:00发布55次查看
尊敬的胡市长,您好:
我是浏阳市龙伏镇坪上村边山组的一个小老百姓,我家共8口人,60岁以上的4个,我一人在深圳打工,养家糊口。目前浏阳市永社公路正在提质改造中,我们龙伏镇的幸福屋场也如火如荼的建设,我家有一间建于1984年的土木结构房,距永社公路边不足5米,属幸福屋场建设范围内,镇政府和村委领导多次要求我家拆除旧房,但没有任何补偿,自拆自建。本人也深知旧房在公路边上已影响到幸福屋场的美观,但该旧房是我一家8口人的生活用房,拆除后我8口人如何生活。
我想请问胡市长:1,公路边旧房拆除,政府没有补偿吗?
2,拆除后,我没有资金如何重建,因为生活压力已经很大了。
恳请胡市长作出回复,谢谢!
靖哥:
你好!
你在长沙市党政网络问政综合管理平台反映的“浏阳市永社公路龙伏段两边旧房拆迁”的信件经批转至我镇办理,已收悉,我镇非常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首先,根据我们调查,你家里已有新建住房三间,涉及此次拆违拆旧的有1间猪栏屋、1间杂屋、1间烤烟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及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龙伏镇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其次,今年以来,为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品质,全面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为此,我市全面启动了永社公路道路提质改造及两厢环境治理工程。为配合这一工程的实施,永社公路沿线北盛、沙市、龙伏、社港等各乡镇纷纷配合进行沿线拆违拆旧及环境整治工作。这是一项关系到一个地方形象的大事,而一个地方的形象,直接关系到这个地方竞争和发展优势,只有从拆违拆旧入手,向脏、乱、差宣战,通过改造旧的、落后的、不适应发展的地方形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使更多的人愿意来投资,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地方经济发展了,农民才能富起来。龙伏镇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开展拆违拆旧及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有利于当地方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大事,希望您予以理解支持。
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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