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云间住宅小区的业主,水云间小区一年多没有垃圾站,生活垃圾就在小区南门口堆放、燃烧!每天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燃烧垃圾时毒气四溢,直接严重地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健康和环境,给小区居民生活照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侵犯了居民的利益。垃圾站的建设是城市文明环境的必备公共设施,长沙号称文明城市,这样的生活环境还配得上这个称号吗?居民多次给环卫局反应情况,多次上访,均无结果。请问百姓的事到底是不是政府的事?为什么这点小小的问题要一年多都无人解决,无处受理?我们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真切地呼吁相关部门能为我们解决问题,真切地希望政府能老百姓说说话,解决一点实际问题。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和我联系,真诚地希望贵报能帮我们解决问题,不胜感谢!
联系电话1380845965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乱堆、乱烧垃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向有关部门投诉一年多没有处理的问题,我局市容环卫处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城市旧区改建、新区开发和新建、扩建城市道路以及居住小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应配建公共厕所、垃圾站等环卫公共设施,所需建设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然后移交环卫部门管理、维护。
由于水云间开发商在前期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没有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站,造成小区内环卫公用设施缺失,生活垃圾乱堆的现状。考虑到水云间小区居民倒垃圾难的实际困难,我局2011年就计划在该小区内建设一套站厕,并委托芙蓉区环卫局多次与水云间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衔接站厕建设事宜,但水云间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均不同意在该处修建垃圾站;芙蓉区环卫局又与东屯渡街道多次协调此事,均因水云间业主委员会强烈反对,没能在该处建成垃圾站。2012年7月11日,在芙蓉区政府的多方协调下,我局与水云间业主委员会签定了在水云间小区修建一套站厕的协议,目前该站厕现已在办理建设手续,站厕建好后,将有效地解决周围居民生活垃圾的问题。在此之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可选择就近的公共垃圾站倾倒垃圾,由区环卫局免费清运;同时,我局将责成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对该小区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