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购买了二手房(无中介交易),并于2017.9.4周一向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开福区管理部提交了贷款申请(有回执单),至今(9.12)过去了一个星期,还无任何反馈信息(递交资料时柜台人员告知贷款批复后电话通知贷款人过去签贷款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见下),个人贷款审批期限为3个工作日,因此开福区管理部的贷款审批已经超期了,请督促其尽快办理。
个人贷款审批期限相关的规定有:1、《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效率的通知》(长金管发[2014]13号)中提到“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3个工作日内办结”;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表》中也提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指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决定的实现,不含房产抵押、贷款发放时限)”。
情况补充:在12329及长沙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均咨询过,12329回复是最近业务量大,审批时间有所延长,这个说法还能理解,但希望审批时间不要超过规定时间太长;微信公众号上回复“资料提交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您资料了,审核时间是3个工作日”,这回复有故意歪曲文件精神、忽悠老百姓嫌疑,按这说法,3个工作日前的等待时间就弹性很大了,那3个工作日办结的文件岂不是一纸空文了? 在这方面,长沙不动产中心做得很好,那里的业务量比公积金中心大多了,承诺的办事期限(如抵押注销、房产抵押、房产过户等)都严格执行到位,并且在微信公众号上还能查询进度。 ******因此建议:长沙市公积金中心按文件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改进微信公众号功能(可参考不动产中心),市民凭回执单号在上面可以查询办事进度。另外,对于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事项,请如实说明原因,我想大家也能理解,但请不要忽悠老百姓。
附件1:提升效率.png
附件2:审批流程清单截图.png
附件3:12345截图.png
附件4:微信公众号截图.jpg
刘祖林:
您好!
您写给市长信箱反映关于“公积金审核超期”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中心一直遵行公开透明办事的原则,在官网首页“业务指南”板块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须知》中,公开了贷款审批程序: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一般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其中“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批环节我中心承诺且严格履行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环节,由开发商或借款人前往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环节办理所需时间不受我中心控制。抵押登记办完后,开发商或借款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我中心,即进入放款流程。
经查,您的贷款申请于9月4日收件、录入,于9月8日(周五)完成审批,管理部于9月11日(周一)将资料提交至银行,并已联系银行要求尽快处理。管理部将于近日通知您办理面签手续(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
关于您提出“在微信公众号增加查询贷款进度的功能”的建议,我中心于2016年5月起,已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内上线查询贷款进度的功能。因您为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我中心无个人公积金账户,因此无法注册为我中心网厅用户,故无法使用网厅的贷款进度查询功能。
我中心已电话联系您,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