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星沙新城城区部分道路重新更名的建议:
1、新安路(板仓南路至东四路段),调整原因:因与开福区金霞片区路网同名,建议改为:雄天路(因此路大部分都属于工厂区,改名费用相对来说不大),与芙蓉区段路名保持一致。
2、桂花路:与市区道路同名,建议改为:长星路,与芙蓉区段路名保持一致。
3、协调跨区路名修改,建议协调芙蓉区民政局修改路名:将长冲路改为:寿昌路,将亚大路(京珠东辅道)改为:东升路,将京珠西辅道改为西霞路。
4、东九路:改为田汉路
5、东十路:改为楚汉大道
6、东十一路:改为凤凰大道
7、东七路:改为松雅湖路
8、东六路:改为百熙大道
9、东五路:改为文体路
10、东四路:改为润之大道
11、东三路:改为幸福路
12、东二路:改为金华路
13、东一路:改为武塘路
备注:其中4-13项路名更改,费用很大,但利在千秋,之前不知道是哪位屁股决定脑袋的领导犯下的大错误,应该纠出来。还有一个原因,长沙县撤县设区已定,改区之后,所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门牌地址,户口本及身份证信息都要修改,所以本次路名更改应未雨绸缪,一次到位。
14、星沙联络线:改为滨湖大道,连同开福区的星联咱和长沙县的滨湖路一同更改。
15、开元路:连同开福区的福元路一起更改,建议如下:福元西路为(芙蓉路至京港澳高速段),福元中路为(京港澳高速至黄兴大道段),福元东路为(黄兴大道至黄金大道段),这是一种方案,也可以全部改为福星大道,开星大道,星光大道等。
16、星沙大道:建议将红旗路更改为星沙大道。
17、其它:还有类似于特立路、望仙路、凉塘路等,只有东和西,没有中的建议全部规范道路名称。
以上道路更名已在红网、高楼迷长沙版等网络平台征求了大部分网名意见,综合形成的方案,望有关部门及领导酌情考虑!(备注:长沙县城区这么多路名要更改,想象一下有关部门是否真的有作为,或者都是一些“孙连城式的公务员”),有关部门及领导应该拿出魄力,敢于担当及敢为人先的精神出来。
箫*:
您好!您向市长信箱反映《关于星沙新城城区部分道路重新更名的建议》信件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长沙县道路命名及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道路命名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道路命名的依据和基本程序
目前道路命名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此外,2008年,长沙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规定》(长县政办发〔2008〕5号)文件,2013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剑飞以第123号市长令发布的《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
县地名委员会由县政府办、规建、国土、交通、公安、城管、民政等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全县所有道路命名,均由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体商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发文批复。
二、对社会经济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长沙市地名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第六条第二款有此条明文规定。您建议中所提及的需要重新更名的路名,均是星沙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名称,且都已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作为规范道路名称使用,已经为群众、企业所广泛接受、了解和使用,沿路所涉群众和企业众多。如果对这些道路重新命名,将造成城市管理上的混乱,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使用上的极大不便,更换地名标识和房产权证、户口本等将增加大量行政成本,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和群众生活。因此,我们应该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保持道路命名的相对稳定。
三、东一路至东七路、东九路至东十一路命名的情况。
星沙城区东一路至东七路、东九路至东十一路的命名,是参考国外和外地依方位和序数的命名方法。广州市因新建道路多,导致不少市民晕头转向,市人大代表建议新建城区推广道路数字命名,并被相关部门采纳。济南市也采用了类似方法。道路按序数命名,一方面,确定名称程序简便,指位清晰,易记、好找,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在城市管理方面体现了一定的优势;但另一方面,这种命名缺乏文化底蕴,不能反映出本地的历史文化特征。所以这种命名方法自出现之时起就褒贬不一。今后,在道路命名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争命名反映长沙县历史文化特征。
再次诚挚感谢您的来信!
长沙县民政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