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市卫生局予以明确答复

2018-4-10 14:44:49发布121次查看
开诊所
状态:已处理 回复时间:12/15/2011 10:2:23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我准备在长沙市岳麓区开办一家中医诊所,于是我就打电话到岳麓区卫生局业务科(88999112)咨询申办医疗机构的有关程序,该局工作人员以长沙市卫生局已下发通知暂不予受理申办医疗机构为由挂断了电话,于是我又打电话到长沙市卫生局医政处(88666404)核实,称未发过此通知,请问市长,为何在您领导下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各个部门说法不一呢,这是在忽悠民众啊,再问市长,我要如何申办医疗机构?
回复内容:
您好!
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个体诊所的申报须经所在区县(市)卫生局审批。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三、医疗机构设置条件请参照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文件)
如果有其他问题,请向所在区县(市)卫生局咨询。
可我在向岳麓区卫生局咨询时,其以长沙市卫生局不接受备案为由拒绝接受申请办理,请作为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卫生局给予明确答复,并就岳麓区卫生局无故不接受申请的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予以督办。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开设医疗机构,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均有明确规定,要求严格掌握人员资质、科学合理规划,以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2、 于2012年2月9日15:30分致电该电话本人,自诉姓王,乃其朋友要求在岳麓区东方红镇拟办一家中医诊所,与其联系后,请其朋友于2月10日将其申办中医诊所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医生资质等证明送于岳麓区卫生局业务科。 3、 2月10日上午岳麓区卫生局业务科来电,该王姓男子尚未送相关材料到区卫生局。 4、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负责人于2012年2月10日下午4点55分致电13545966841,对方未作正面回应。 2012年2月12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