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市长:新年好。不好意思新年刚刚开始,就开始打扰您。我是长沙县跳马乡白竹村吊楼子组组员,我村在没有征求意见下,把我家责任田租给了单位用于倒土,在补偿费不明确末到位的情况下,已经把我家的责任田给填平了,而且我到县里国土局了解他们倒土还没有得到审批,再过一段时候又到春耕季节,我家不知道怎么办。倒土单位租用的时间是18个月(注:18个月后责任田填平已经不能再种经济作物),租用单位该怎样补偿才合理?谢谢
回复内容: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过乡、村两级协调,对涉及到的补偿等事情已解决。
跳马乡信访办
市长您好,上次我反应土地租用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农田被废.已过春耕,补偿末到位,一家老小如何生活.
回复内容:
您好!前信已回复。请将前信内容及回复内容添加到本信中再提交。谢谢!
你好,白竹村与中铁三局签订弃土场补偿协议前后及时召开组委会会议,要求吊楼子组依据市发103号令和结合本组实际情况,进行范围内青苗补偿和弃土后责任田的调整工作,具体调整为:
吴杰云:弃土占田5.25亩,调整补田0.91亩,因0.58亩有杂草、树木,补50元作为除杂草树木工资。
吴建云:弃土占田1.3亩,调整补田0.51亩,因0.17亩有杂草、树木较多,现场协商200元作为除杂草树木工资。
王利玲:弃土占田0.79亩,调整补田0.39亩
李自立:弃土占田0.68亩,调整补田0.3亩
吴松茂:弃土占田1.91亩,调整补田0.91亩,因0.91亩有少数杂草、树木,现场协商200元作为除杂草树木工资。
吊楼子组弃土场内青苗补偿费用同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并且所有农户领款签字,特别是调整后的农户主都已签名领款,矛盾纠纷全部协商解决。
跳马镇白竹村
2011.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