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们是岳麓区麓谷加州阳光小区东组团9栋3单元的16名居住业主。由于加州阳光东组团毗邻长沙市麓谷中心小学,因此小区存在大量托管,据统计,仅在9栋3单元,就有205、306、406、606四户被租用办托管。9栋3单元的产权面积均为118平米,实际使用面积95平米,而托管机构就在这样一个三居室里,塞满了几十个学生,最高达60个学生。尊敬的领导,您可以想象,几十个学生在这么点大的地方,生火做饭、用电用气、接送学生,这是不是严重影响了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更可怕的是小孩在上楼下楼和乘坐电梯时嬉戏打闹,因此还存在着重大安全和消防隐患:
第一,9栋建成有10年之久了,一楼实际上是二层高的门面房,楼道狭窄、黑暗、潮湿,4个托管机构又集中在2楼、3楼、4楼、6楼,上百个学生上上下下,极易发生踩踏事故。如果发生踩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由于人员大量增加,小区的电梯使用频繁,加速了电梯的老化,安全性能大大降低,如果发生电梯夹人、关人、伤人的事件,谁负责?
第三,托管租用的房内塞满课桌、椅子,厨房里到处是菜米油,房内却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如果发生火灾,造成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谁负责?
第四,《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因托管活动造成与居住业主发生冲突,导致双方的人员财物受损,后果谁负责?
也许您会说,这不会出事的。但是一旦出事,就是无法弥补的大事,上海踩踏事故,湖南邵阳小学生踩踏事故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更重要的是依据《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对民办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个人擅自在居民区内自有住宅或租用住宅举办各类非法办学机构的,应由教育、行政执法、公安及工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业主的利益,请领导从长远考虑,督促相关部门取缔我居民区内所办托管,我们将不胜感激。。
加州阳光东组团9栋3单元16名居住业主
2015-2-27
您好:3月份我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该问题多次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该小区9栋3单元电梯进行了检测和维修,并督促负责维护该小区电梯维护的磊新电梯公司工作人员加强监管维护。对于没有取得教育托管资质的托管机构提出要求:一是将坚决取缔非法托管营业机构,二是要求9栋3单元的托管机构于3月底之前自行搬出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