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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占用数十亩农田搭建厂房”的回复

2018-4-8 22:28:43发布29次查看
原文:望城区金山桥街道杨塘村3组村干部杨某在杨塘村3组占用数十亩农田,在农田上面搭建厂房,请问农田上面可以搭建厂房合法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即使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来收并转换土地性质,把耕地转成工业或住宅用地,由国土部门登记,个人不能买卖和租用农耕地。
1.在该项目搭建位置在农田上面,搭建永久性房屋及厂房合法吗?
2.该项目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蓝线”、“建房许可证”吗?
3.政府未征地,而把耕地转成了工业用地。
4.望城区发改委的批复符合长沙市近期整体规划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金山桥街道调查核实,该举报对象杨某在建项目(湖南融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属于桐林坳社区采取集体土地租赁的方式引进的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取得了望城区发改委批文,办理了规划蓝线。因用地手续尚未完善,在建设过程中望城区国土执法大队对该项目进行了查处,现该项目负责人已接受相关处罚,且桐林坳社区正与上级部门积极衔接,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有关手续。如果您质疑以上回复内容,请与金山桥街道规划办联系,联系人:陆自力,联系电话:1597311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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