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才能报名筹备组,万科城业委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一半以上不是业主(张维邦、唐雪珍还有几个都不是),为什么政府部门不做核查?有问题,强烈投诉!现在小区议论纷纷。说筹备组做什么事情都是神神秘秘的,不公开、不透明,制定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都具有明显利益导向。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第十一条,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据此,一是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二是业主代表不低于总人数的一半;三是有异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另对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异议,应由筹备组记录并做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