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一名企业普通员工,家属下岗无业。除夕那天持公交ic卡乘车去爸妈家,坐车过程中不慎将ic卡撞上座位,导致卡裂纹,无法读卡,想起卡里刚充值100元,就马上去赤岗村公交ic卡管理中心,一到窗口补卡,女服务员就说要办卡时的押金条,我一时都闷了,我的卡是2004年办的,搬家后就弄丢押金条了,我说有近来的充值票据,那个女的还是坚持说没押金条你卡里再多少钱也不换卡。回家以后我就上网查了一下类似问题,一看红网论坛里有好多关于长沙公交ic卡的补换卡问题的文章,广大市民对长沙公交ic卡管理中心补换卡的霸王条款争议颇多!还有人估算了一下坏卡的数量和坏卡上的余额大概有一百多万,照这样这么多市民的血汗钱不就被他们吞掉了吗?还有人是通过记者反复采访管理中心领导才顺利补换卡,我就很纳闷现在共创和谐社会,政府极力推广民生工程,而公交ic卡管理中心还这么刁难百姓!卡坏啦,难道有近来的充值票据就不可以补换卡吗?充值票据上有卡的信息,我还可以提供经常坐车的车次啊。在此我恳求市长过问一下,还可以看看红网论坛里其他市民的呼声,促使ic卡管理中心真正做到方便于民为民服务!打搅您了。谢谢!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从2001年开始,公交ic卡实行购卡发放“押金收据”制度,“押金收据”是办理挂失、补卡的凭据,一张卡对应一张“押金收据”,此规定在“押金收据”上进行了标注。“押金收据”代表购卡时登记的身份,是有价票据,与银行凭证挂失是同样的道理。如果“押金收据”遗失,将无法享受该卡的挂失、补卡、转卡等售后服务。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持有他人ic卡办理补转手续,而对ic卡所有人的权益带来侵害。
此外,根据群众意见,考虑到“押金收据”遗失等实际问题,我局已组织公交ic卡中心于2007年开始发行新型ic卡,该卡实行实名制,卡内登录个人信息,无须“押金收据”即可挂失。您今后可办理此类ic卡,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我局将督促ic卡中心在接待无“押金收据”不能补卡问题的乘客时,做好解释工作,并针对实际问题作出人性化的处理。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