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一下为什么像“桃阳小区”这种居民安置性房没有产权证?如果我想购买一套,凭桃阳村村委会的证明和公证处的公证是否能保障以后的所有权?像这种安置房在购买过程中是否还要注意其他避免法规纠纷的问题?谢谢。
比亚迪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您来信中所咨询的安置房出售类问题,现答复如下: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用地,如需出售安置房必须将土地性质该为国有土地(至于土地改变性质类问题请咨询国土部门),才能出售并办理房产证。如果对方出售的安置房土地性质还是集体用地,建议您还是不要与其交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