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此次拆迁中扮演何种角色 补偿安置的资金是由政府划拨还是开发商出资 同样是拆迁宅基地 为什么非农和农业户口所受补偿相差如此巨大
你关于非农业户口拆迁补偿问题的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实施主体为区、县(市)人民政府。你来信所述的被委托拆迁单位语义不详,不能具体回复。非农业户口的被拆迁群众在补偿中其房屋补偿是同样享受103号令的统一标准的,但因集体土地为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共有的,非农业户口的拆迁群众不属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不能参与土地补偿费等集体补偿部分的分配,同时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