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长沙市藩后街原市政府宿舍拆迁安置回迁工作已开始,但在回迁中存在一些违反安置协议的情况,群众意见很大.为维护群众利益,缓解矛盾,请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藩后街原市政府宿舍的回迁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议中违约金的问题
1、拆迁安置协议是由原长沙湘域公司在土地招拍挂之前拟定的,所以协议中提出了两种补偿方案。
2、土地招拍挂以后,湘域城邦公司(现开发商)按照长沙市拆迁管理条例(条例中没有违约金补偿规定),选择了过渡费翻番的形式对住户超过渡期进行补偿。
3、该补偿方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协议甲乙双方的认可。所以不存在违约金补偿问题。
二、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问题
根据长沙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参照本市同类拆迁安置情况,被拆迁人原房换新房时原面积必须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所以在协议中未再另行明确,而是只体现了超面部分的维修基金必须缴纳。因此,住户在交房时需要缴纳的是住房全部面积的房屋维修基金。
三、关于在藩后街原市政府宿舍的回迁问题的解答
在回迁安置交房现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仅安排了专人解答交房的相关问题,且张贴了相关的政策文件,这一方式得到了绝大部分住户的理解与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