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9年大专毕业,现在的户口是岳麓区东方红镇的集体户口,现在在一个私营单位上班。我想把户口迁回老家邵阳县洞口县农科所,但那边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我应该在毕业后就把户口迁回去,现在过了这么久了,他们那边不接受,除非农科所的所以人员都同意。我觉得这太不合理了,我是因为读书才转出来的,毕业时也没有人说一定要转回去,我工作的单位又没有接受我的户口,为什么我就不能转回去呢?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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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操作办法》中规定: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或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能否落农业户口,由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报省厅备案后实施。
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生落户所需材料:
毕业生、肄业生将在校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或母现户籍地):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省内网上迁移的为本人户口簿内页)。
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咨询您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您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您的实际情况。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