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市计生委病残儿医学鉴定不服,本人与市计生委和市法制办打了交道,本人从最初的愤怒回归平静。现就两单位人员工作作风提出评价和建议。一、市计生委同志的答复虽然不能让我心服口服,但两位工作人员对我的态度还是不错的,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现象,也很有耐心的向我作解释工作,不高高在上,贯彻群众路线还算不错。二、反观市法制办,作风就大相径庭了。一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没有耐心。前去行政复议的群众本身就窝着一团火,这就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很显然,市法制办那位男同志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激化了矛盾。如果该同志和颜悦色的说“同志,你的材料我们先收着,审查后给你答复”,就不会引发争执。二是作风不实。对复议材料不仔细看,也不耐心听群众的申诉甚至不给群众讲话的机会,轻易的下结论。三是暴露了法制办程序上有问题。那位男同志应该只是经办人员吧,对于是否受理行政复议,难道他具有绝对的权力?起码应该有个复审吧?起码应该报告领导吧?权力集中在一个办事人员身上,会出问题的。肯定有很多复议申请在他这里就被口头毙掉了。四是心胸狭隘,因为有争执就刻意给我使绊子,偏不接受我的复议申请。我现在已不期待市法制办受理了,就那么回事,不受理就不受理,有什么了不起。总之,建议市法制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作风实、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安排到一线岗位,化解矛盾最起码不激化矛盾。
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我们依法进行了审查。经查,您请求撤销的医学鉴定结论书,系由长沙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病残儿医学鉴定组作出,不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您对上述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向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省级鉴定。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法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