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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豆腐渣工程

2018-4-6 19:35:05发布22次查看
尊敬的各位网友: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朱良桥乡新颜村在建村部大楼,严重的质量问题,纯属豆腐渣工程,我们作为新颜村村民,为了新颜村村部办公楼安全,所谓的民心工程,却让不少村民很是闹心,工程却无法真正赢得民心,反而成了“闹心工程”而这也暴露出村委以及政府的职能部门不作为乃至乱作为,更存在着监管政府的失职与渎职。现我们以事实作为依据,向大家公布此工程具体情况:
新颜村办公楼基础属松土,地基不牢固质量没把关,随时都有倒塌的现象。
一、水泥不是按照合同要求,合同要求水泥是兆山,平塘和宁乡水泥二厂(但实际施工用的是益阳宏远水泥)。
二、钢材也不是按照合同的要求、合同要求是萍钢、涟钢、湘钢、还要有出厂合格证送检报告(但实际施工钢材纯属杂牌)。
三、一楼承受墙要求棉墙、实际施工是空心斗、给房屋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四、砌墙用的墙灰及墙面粉刷属沙灰墙、水泥比例偏少、现在墙面粉刷易脱落。
五、屋面用的屋檩、条目,合同规定是尾径必须在12公分以上,现在的屋檩均为达标,实际施工用的顶木支撑。
六、合同规定安装弱点预埋套管,穿线等,线路用纯铜线(西湖牌、金杯牌)但实际未安弱电,未预埋,未穿线,电线全部用的杂牌,未按合同要求。
新颜的村部办公大楼,所谓的工程质量,纯粹是村支部书记李长保的要求所为(有现场的施工人员证言证词)。
所谓的“楼垮垮”、“楼脆脆”、“楼歪歪”......这些年来,各种各样的“豆腐渣”工程频繁发生,现在,新颜村村部办公大楼出现这样的问题工程,也能会成为“楼垮垮”、“楼脆脆”、“楼歪歪”,希望广大村民监督,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能以此为突破口,对这起问题工程展开“深挖细究”。
检举揭发人代表:谢刚毅 周又四 等......
附言:此检举信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由当地多名村民代表附送给当地政府,但一直未给予答复。
希望各位上级领导督办。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朱良桥乡新颜村村部大楼,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用议标形式,由该村建筑工程师徐金华、刘伟承包,于今年6月15日开始建设,7月31日主体工程基本竣工。工程总面积320平方米,总造价256000元。村部建设开工前,该村成立了村部建设小组,明确专人对施工进行全程监督,并按工程阶段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方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遇到问题都由双方集体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非一人独断。 二、举报信所反映问题的说明: 1.基础工程。地基由该村挖机师傅孙某负责,深度达2.6 m,基柱全为1.0m×1.0m的水泥钢筋柱,每根基柱开挖土方为1.0m×1.5m,基础牢固。 2.水泥使用。主体工程所用水泥全为洞庭水泥(合同规定使用兆山水泥或洞庭水泥);外墙粉刷使用的水泥为宏远水泥(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甲乙双方协商,改用宏远水泥贴墙面瓷砖,宏远牌水泥系益阳桃江水泥厂生产的质量合格水泥)。 3.钢筋使用。主体工程所用钢筋全为合同规定的涟钢,有合格证和质量实验证明。 4.承重墙问题。承重墙使用3根25 cm加两根14cm的涟钢,非承重墙使用4根14cm的涟钢,质量合格,并无安全隐患。 5.粉刷问题。内墙粉刷采用75号水泥混合灰,比例符合合同要求。 6. 檩木问题。所用檩木合同要求尾径必须保证10cm以上,调查发现,大部分达到12 cm,部分达到10 cm。 7.电线问题。所用电线全按合同规定使用衡阳西湖牌电线,楼上、楼下都有套管,并按合同要求安装了弱电装置。 三、调查结论:综合调查事实,我们认为,新颜村村部建设中不存在村支两委干部违规操作、暗箱操作行为。村部主体工程基本合格,符合村部建设合同要求标准。 四、处理经过:2011年11月9日下午,朱良桥乡人民政府到新颜村村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调查情况向村民代表解释。该会议应到代表41人,实到代表37人,与会代表一致同意乡党委政府所做的调查结论。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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