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曹明亮,居住在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李家湾组481号。
2016年5月31日,我向您部门反映了我家房屋受损倒塌的真实情况,感谢您及时予以回复。但是对于这个解决方案我表示非常不满意,有以下几个观点请您详阅:1、我家受灾面积是180平米而不是40平米,很多的窗户都因为靠近路桥被震碎,墙体严重开裂。这不仅仅包括我家杂屋,还有我家的厨房和住房,因为墙体开裂担心出安全事故才被迫搬离。2、镇上派来了一个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只是站到屋前简单交流几分钟就离开了,至今没有人再来解决我家实际困难。近期多暴雨,我家受灾房屋全部遭水淹,屋内设施基本作废,一下雨就要进屋不断舀水救灾。3、高压线修建的补助是2万元整,对于我家是世世代代的影响,我的孩子们要长久居住于此,对身体的影响有没有权威部门的评估和保证?4、房屋的特殊位置使我家手机信号严重受影响,每到恶劣天气桥底下的风钻过来,院内狂风呼啸、雨水倒灌,家人只能紧闭大门在屋内躲避,惶惶不安。5、噪音问题是个长久且严重的问题,白天大货车紧挨房屋经过时,“哐当”一声响让人感觉房屋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尤其是晚上,来往车辆的噪音使全家都不得安睡。6、安全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桥面跟我家屋顶齐平,多次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就在屋顶上方,让人胆战心惊。2013年我女儿怀孕7个月,刚走出家门就亲眼目睹一场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仅仅离她四米远,因为严重受惊吓,进医院保胎。2015年下半年,一辆由北往南的车辆冲撞桥头护栏,险些坠落冲进我家房屋。
此处已经不适宜居住,请领导再次核实情况,予以拆迁,给我的家人生命安全一份保障!再次感谢您!
申请人:曹明亮 13467692973
2016年7月3日
附件1:qq图片20160703090320.jpg
附件2:qq图片20160703090307.jpg
附件3:qq图片20160703090323.jpg
网友“曹宇翔”: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再次组织综治调解,信访、联村干部、村组干部于7月8日在回龙村村部召开协调会。会议听取了曹明亮等当事人的具体诉求,并就征地拆迁、国土建房、民政救济、合理信访等方面政策进行了解释,对其诉求进行了答复。(调解记录附后)
就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您户在东八线和高压电力线路项目拆迁过程中,已分别给予了1.2万元和2万元补偿,主要用于项目施工及后续所带来的不便,符合政策规定;2、针对杂屋倒塌请求修复。将由镇国土部门现场审核后,由户主自行修复,修复规模不可超原杂屋面积和层高;3、针对杂屋倒塌的实际困难,镇政府将给予民政及其他方面的救济;4、目前该区域未纳入征收范围,无法对其进行征收,敬请理解。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大力支持!
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