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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转业安置问题

2018-4-6 17:50:46发布23次查看
市长您好,我想咨询下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安置问题,
问题一:如果配偶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长沙,但户口和档案均在长沙市人才中心,符合不符合长沙安置政策?
问题二:另我现在长沙芙蓉区购置房屋130平米房屋一套,计划把爱人户口从人才服务中心迁移到房屋所在地,这样的话我爱人的户口算不算购房落户?
你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印发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和省军转办文件精神,如属购房落户,家属落户时间应在2年以上且生活工作基础在长沙(截止当年3月31日)。关于户口问题即可放在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也可放至街道社区,你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军转安置处84907697,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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