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号我亲戚家女儿在长沙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雨花交警大队122支队的刘序翔处理事故!明明知道我们都是外地人,死者家庭情况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故意拖延事故责任书!还要求死者母亲做亲子鉴定,做完亲子鉴定并没有死者母亲的赔偿!而且据他的调解一条人命只值7万多!造事司机超速30%多而且车辆刹车不行!事故的责任居然是同等责任!刘序翔的警号013481!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到您的来信后,雨花交警大队非常重视,现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做出以下回复:
1、2013年6月26日3时40分许,卢懿驾驶湘az4947渣土车沿长沙大道主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运达中央广场路段,与在此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行走的行人鄢忠琴相撞,使其当场死亡,雨花交警大队按程序规定于7月15日下达了责任认定书。
2、因为死者方提供的户口本及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死者母亲为李敏,但在事故处理时李发先称其为鄢忠琴生母,故需要做亲子鉴定。